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卫队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14-11-05 浏览次数:1229

                                                                                            

一、总则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卫队是一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队伍,是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由保卫处负责管理的学生安保队伍,以“服务师生,保卫校园”为宗旨。校卫队队员由各系推荐人选,学生处审批,保卫处具体进行培训和日常管理。为规范校卫队管理,全面加强校卫队建设,提高校卫队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卫队员选拔制度

(一)校卫队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进步,爱护公物,举止端庄,行为文明。

2、家庭条件相对困难的在校贫困生。

3、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5、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6、爱学习,勤思考,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判断能力;工作热情,原则性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男生身高在1.75m以上,五官正,形象好,有气质。

8、不染头发,不留长指甲,无纹身,不佩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蓄长发,不留胡须。

(二)校卫队员选拔程序

1、在军训期间,辅导员根据校卫队选拔条件,结合军训情况同教官商议初步认定校卫队队员人选。

2、辅导员根据人选推荐本班校卫队员,填写审批表,报系领导审查并签字盖章。审批表105号之前统一交保卫处。

3、保卫处根据各系推荐人员统一进行面试,统一试训。

4、试训结束后,保卫处将训练的综合考核情况反馈给各系,同时报学生处审核,最后报学院审批确定新队员名单。

三、校卫队干部选拔制度

1、发布公告。向全体校卫队员公布干部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资格、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

2、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均可按公布的岗位职数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3、资格初审、竞选上岗。保卫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公开竞选,讨论初定干部名单。

4、考察阶段。试用期一个月,要求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突出,以身作则,尽职尽责。一月使用期过后,经民主评议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调整更换。

四、校卫队考勤制度

1、早操、值班迟到者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者扣当月补助30元,并扣去其全勤奖励20元,累计三次扣发当月全部补助,并劝其退出校卫队。

2、工作不认真,不遵守纪律者,一律劝退。

五、校卫队员请假制度

1、个人写出请假申请书面材料,把原因、事由写清楚。

2、如有校卫队人员代替上岗,两人必须同时到保卫处找负责老师说明情况,获批准后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校卫队员的解聘制度

1、队员违纪,由队长或者班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2、一个月内受三次队警告处分者,由队长提出解聘意见,报保卫处处长审批后执行。

3、队员因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处理的由保卫处处长作解聘处理。

4、解聘队员必须填写《校卫队员解聘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保卫处存档,一份报学生处备案。

5、队员因特殊情况退队,需提前三天向保卫处报告,经批准后方能离队。

6、在办理离队手续时,须交回校卫队服装、值班标志和值班用品。归还的物品必须干净、整洁,人为损坏或丢失公物者,视情节给予赔偿。

七、校卫队员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奖励和表彰:

1、工作积极、勤奋,尽职尽责,没发生责任事故的。

2、对于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成效显著。

3、有临时性任务奖励25元,另设月全勤奖20元。

4、每月根据各队表现评选出训练、执勤特别突出的两支队伍(如对内有违反校卫队纪律者、取消该队评选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分:

1、消极怠工、相互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

2、遇到突发事件,未及时协助处理、控制或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3、早操、值班迟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30元。              

4、无故缺勤2次、迟到3次者给予劝退。

5、对校卫队形象造成影响的予以处罚。

八、校卫队员工作要求

1、工作要有责任心,主动热情、文明礼貌,要有为全体师生树立服务的意识。

2、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一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保卫处制定的各项规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保持寸头黑发,上岗时统一穿着校卫队服装,巡逻时,三人以上成纵队,保持齐步行走。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尽职尽责。

5、按要求上岗巡逻,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岗等。

6、上岗时,不得玩忽职守。严禁以粗暴方式对待师生,绝对禁止擅自处理重大问题,禁止打骂和侮辱他人人格。

7、听从指挥,服从命令,遵纪守法。

8、积极参加校卫队组织的集体活动。

9、发现事故发生,要积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10、上岗时,不吸烟,不喝酒,不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与非校卫队员一起巡逻,严守纪律,努力树立校卫队良好形象。

11、收到集合通知,要迅速集合到位,协助保卫处做好大型活动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危险事故的发生。

12、对抓获的小偷、流氓、打架斗殴人员以及擅自流窜学生宿舍、教学楼的小商小贩等违规违纪人员应及时送交保卫处。

13、爱护公物,保护消防器材,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成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学生主力军。

14、上岗时不准串岗、带同学或朋友。

15、队员之间要相互团结,队内不准拉帮结派,更不允许队员在校内聚众闹事。

16、到保卫处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准乱翻东西,所坐凳子走时按原位摆放整齐。

九、校卫队员工作职责

(一)校卫队队长职责

1、全面负责校卫队的日常事务。

2、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3、负责对各岗位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4检查督促校卫队员上岗值勤、巡逻等情况,处理队员违纪事件。

5、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不定期组织队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

6、负责对全体队员的工作考核。

7、处理岗位上发生的各种事件。

(二)校卫队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做好校卫队的日常事务等。

2、落实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3、负责对各班的考勤,队员短期请假的审批。

4、检查督促校卫队员上岗值勤、交接班等情况。

5、加强与队员之间的沟通,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

6、处理岗位上发生的一般性事件。

7、及时发现队内发生的各类事情,向队长反映。

8、副队长还应同时遵守校卫队队员职责。

(三)校卫队分队长职责

1、跟班带领队员上岗执勤,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本班队员的考勤和考核。

2、检查本班队员的工作情况,强调队伍整齐、规范,坚持文明执勤,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如实向上汇报工作情况。

3、配合队领导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理解人,关心人,诚实待人,根据上级要求合理组织勤务工作。

4、对于岗位上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事件,要采取果断应急措施,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5、分队长还应同时遵守校卫队队员职责。

(四)校卫队队员职责

1、贯彻落实保卫处工作计划及四防工作的要求,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保障校园良好的治安管理工作秩序。

2、配合保卫处处理一些安全事件,对发生事故的现场要积极妥

善进保护及报告,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和守卫、守夜工作,预防校园内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

3、参加巡逻的队员要认真检查学校的偏僻地区、重点要害部位、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实验室、图书馆等,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汇报。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清楚工作情况,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及时报告保卫处,不准有任何隐瞒、拖延的行为发生。

5、协助维护校内车辆管理,协助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维稳工作,做好学院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

6、对学院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爱护学院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进行制止和报告,严厉制止、打击校园内乱写、乱画、乱挂、乱贴等现象。

8、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保卫处临时指派的工作。

十、校卫队队员执勤管理细则

(一)结构编排

1、 校卫队编制  

1)校卫队分为五个分队;

2)专设门卫组,门卫三人;

3)选出大队长一名、副队长二名、分队长六名。

2、执勤集合点:保卫处。

(二)上岗时间

1、周一到周五:

1)早操:(冬)620、(夏)610在塑胶跑道场(明湖)集合出操(跑步、活动、队列训练、分列式、军体拳)。

2)周二下午1200例会(大队长、副队长、分队长提前到),例会地点:2号实验楼前 。

2、周六、周日:12345分队间周上岗,每分队执勤一天,上岗执勤时间:早700------2130,晚上21点到保卫处集中点评。

3、门卫组执勤时间:

周一到周五

7:00---7:30,地点保卫处。

晚(冬)17:30---19:00、(夏)18:10---1900地点图文二楼。                                

(三)巡逻规定

1、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文明规范执勤。服装整洁,举止端正,用语规范礼貌。

2、分队长带队并组织分工。

3、纵队齐步巡逻。

4、按指定路线巡逻,行进中不准乱说话,更不准接打手机。

5、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避免与师生争吵;严禁动手打人;正确使用电筒、橡皮警棍、对讲机等设备。

6、协助寝室学生及时并有效的处理一些问题。

7、巡逻范围包括寝楼、教楼、实验楼周围及学生集体活动场所。

8、巡查时,对明显违反校规,如搬动上锁自行车、爬窗翻墙、聚众打架等,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同时采取纠正、抓获、制止、劝说等措施;发现滞留在校园的校外无关人员应令其马上离校。

9、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大楼灯火、门窗、可疑车辆、可疑人物;发现未锁门的教学楼或各单位、部门的办公室,应及时通报该楼管理员,查验是否有失盗痕迹。

(四)服装管理

1、校卫队服装由各队员自行保管。

2、执勤时必须身着校卫队服装。

3、严格保管服装,保持干净整洁,如有丢失毁坏,照原价赔偿。

4、一律禁止穿着校卫队服装外出。

5、队员服役期满,须上交制服及徽章。

(五)假期护校

假期护校同学原则上从校卫队队员中选取,校卫队员应做好随时留校执勤的准备。自愿留守的学生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留守护校学生在留守期间要注意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假期留守纪律,服从保卫处的调配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查勤看勤报告,每日进行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完成留守护校工作。

(六)校卫队勤工助学补助方案

1、补助费每月150元左右。

2、大队长每月增加30元,副队长20元,分队长10元。

3、在正常工作之外,参加特殊值勤任务的队员可根据情况增加适当补助。

十一、优秀校卫队员评定办法

为践行校卫队“服务师生,保卫校园”争优创先的意识,激励校卫队员更好地为学院广大师生安全服务,提高校卫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校卫队在学院建设中的服务积极作用,学校保卫处联合院团委特拟定以下评定办法: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凡本年度参加校卫队的所有队员。

(二)评定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校卫队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3、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师生中享有较好信誉。

4、按时参加校校卫队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连续三个月没有迟到、早退、缺勤等现象,遵守校卫队组织纪律。

5、能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严格按时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各项任务,效果显著。

(三)评定要求

1、参选人员需上交申请书一份。

2、在坚决做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选推工作,要求各队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评比、上报等工作。

3、优秀校卫队员登记表载入本人档案。

(四)评定比例和奖励办法

优秀校卫队员比例为30%,由保卫处和院团委联合评选并由学院颁发优秀校卫队员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四年七月二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