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和《郑州市消防或安全规定》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我院消防工作制度。
一、坚持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师生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以消除火灾隐患为中心,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全校的防火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校保安人员主抓。各处室负责人分管所属部门,并和院方签定责任书。
三、各部门的防火设施要落实,措施要具体,排除隐患有制度,要由责任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兼管防火工作,并将名单报校办公室备案。 我院重点单位(电教室、图书馆、校工厂、食堂、仓库、配电房)的防火工作,要做到三定(定人、定点、定措施)落实。
四、坚持月查、期评、年表彰制度。定期由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对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五、抓好节假日和冬季防火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寒暑假,各部门要做好防范工作,应在假日前将各部门所属要害部位,认真检查一次,并将结果报院办公室备案。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取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须经水电科同意,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六、抓好学生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不许生炉火、不许点蜡烛学习、不准乱拉电线装灯、不许用电热毯等。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自治区社会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专兼职值班人员不得少于6人,每班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
七、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八、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学院消防管理等安防管理规定,特定保卫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请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施行。
一、保卫处管理架构
责任人:保卫处处长
消防管理专员:保卫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校卫队员
二、相关职责
保卫处处长:负责校区的保卫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管理专员:制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三、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巡查
1、巡查楼宇
包括:行政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各实训大楼、图书馆、图文信息中心、师生宿舍、师生饭堂等重点场所。2、巡查频率
平常工作日由校卫员或学生宿舍管理员对所辖场所(区域)每天巡查1次。消防管理专员负责对重点部位巡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每月巡查1次。
3、学生宿舍管理员根据学生宿舍的特点,可以结合夜间值勤进行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校园液化天然气组站、消防水泵房)的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检查
1、检查范围与场所
校内办公大楼、教学楼宇和实训楼宇、师生宿舍、学生饭堂、学生大型活动场所、商业经营场所和校园液化天然气瓶组站(或燃气源)等。
2、检查频率
校内办公大楼、教学楼宇和实训楼宇、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校园液化天然气瓶组站(或燃气源)等场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例行防火检查。师生宿舍,学生饭堂和学生大型活动场所和商业经营场所等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年十一月进行一次校区综合大检查。
3、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资料保管
巡查和检查的原始资料,由消防管理员整理归档备查验。每年12月初,由消防管理员作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小结初稿,由保卫处副处长作出总结上报和归档。
消防控制中心应急七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