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发稿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我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为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院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处、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院长对我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副院长负综合监管责任;其他分管副院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各处、系、部门负责人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二)为了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我院采取划片分组的方式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各自的检查区域,并在隐患排查完成以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存档和上报。

第一组:学生处和各系,总负责人:张海斌,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为有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

第二组:后勤管理处,总负责人:张新伟,主要负责学院餐厅、锅炉房、电梯间、用水、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三组:教务处,总负责人:常秉坤,主要负责教学楼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四组:安保中心,总负责人:张宏献,主要负责校园公共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

第五组:各处、系、部门,负责人:各处、系、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组:负责部门:实训中心,总负责人:赵霞,负责实训中心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安全隐患上报制度

学院安全隐患上报按照:排查人—归属部门—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般安全隐患每月上报,重大安全隐患即时上报。

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应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

三、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整改限期一般不超过30日。

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及时报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商议后,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隐患概况、隐患类别、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督查部门。

四、宣传教育制度

各部门要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教育广大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善于发现安全隐患,遇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辅导员,避免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行宣传推广。

五、督查考核制度

学院每年结合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年度考核,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处室或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扎实、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处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实行行政问责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