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的说明

发稿时间:2010-09-10 浏览次数:1252

1、什么是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和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大学生的档案主要包括了该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组织情况、表现情况、各种奖励或处罚、家庭状况等内容。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应,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2、档案的作用有哪些?

目前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档案无用的观点,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体制了,用人制度日趋灵活,档案已经失去往日的重要作用,可有可无。因此,一些毕业生不关心个人档案的去向,有的甚至不知道档案在哪里。实际上档案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毕业生在遇到转正定级、申报职称、办理保险、办理出国手续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情况时,都会用到档案。

3、档案的去向?

寄送档案时,报到证的下半部分即白联要封入档案,档案要严格按照报到证上面的报到地点寄送至当地人事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就是我们常说的“档案跟着报到证走”。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①毕业生未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②毕业生灵活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③毕业生正式就业,报到证开到用人单位: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包括行政单位、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档案可直接转至单位人事部门;

④毕业生考取“专升本”的,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及时将档案转至所考取的学校;

⑤毕业生如改派报到证,应持新报到证将档案转至新报到地点的人事主管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人事部门);

4、注意事项:

①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之后,应及时办理档案转递工作;

②毕业生要明确单位是否拥有人事管理权。一般来说,非国有性质的单位,档案应放在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③档案最低只能转至县一级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