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系学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加强班风班纪,落实学生管理规定,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综合量化评定基础分100分。
一、纪律
1、上课迟到每人次:扣0.5分。
2、上课早退每人次: 扣0.5分。
3、旷课每人每课时:扣1分。
4、病假每周超过2人次,每次扣0.2分,但住院除外。
5、事假每周超过2人次,每次扣0.5分。(实行累加制原则)
6、早操,升国旗迟到每人次扣:0.5分;旷操每人次扣:1分;请假每人次每周超过2次每次扣0.2分。(免测除外)(实行累加制原则)
7、集体活动(指党课、团课、班会等要求全体或指定同学参加的活动),迟到扣1分;早退扣2分;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分。(团课凭以考勤条为准,班会除请假外)
二、文体活动
凡参加省、市、校、系组织的比赛者,每人次加:5分、4分、2分、1分。
取得名次者加:
第一名:加10分、8分、5分、4分(省、市、校、系)
第二名:加8分、6分、4分、3分
第三名:加6分、5分、3分、2分
(获得奖项在3名以后且有证书或得优秀奖、鼓励奖加的分在相应级别后减1分。)
注:(1)集体项目如足球、篮球、合唱和舞蹈等取得名次者参照上述办法给予加分。
(2)由系选拔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者,同一项目在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可累计加分。
(3)特等奖在一等奖基础上加1分。
(4)除(2)外实行不累加原则。
三、专业知识比赛
1、凡参加省、市、校、系组织的专业知识比赛每人次加5分、4分、2分、1分;在比赛中取得名次者加:
第一名:10分、8分、5分、4分。(省、市、校、系)
第二名:8分、6分、4分、3分。
第三名:6分、5分、3分、2分。
(获得奖项在3名以后且有证书者或得优秀奖、鼓励奖者加的分在相应级别后减1分。同一活动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
四、其他奖惩
(一)奖励
1、参加社会实践并撰写报告每人次加:3分。
2、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在省(部)、市、校、系获奖每人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4分。
3、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义务服务每人每次加2分。
4、被评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的,省(部)级、市、校、系分别每人次加:10分、8分、5分、3分。
5、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的,院级每宿舍加3分;系级每宿舍加2分。
(实行不累加制原则)
(二)处罚
1、不尊重师长每人次扣:5分
2、破坏公物等现象视情况每人次扣:3分
3、受到院、系通报批评每人次分别扣:5分、3分
4、受警告处分每人次扣:10分
5、受严重警告每人次扣:15分
6、受记过处分每人次扣:20分
7、受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30分
8、本宿舍被评为不达标宿舍,院级的每个宿舍扣4分,系级的每个宿舍扣3分;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养宠物等,每宿舍扣10分。
材料工程系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