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系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稿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612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教学稳定有序,根据《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鹏云 白玲

成员:马彦超 邢勇 曹伟 杜艳娜

      刘永超 田良 申青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系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各项工作。

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材料工程系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材料工程系发生重大疫情时负责指挥协调、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机构报告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信息报送等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2.材料工程系各系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崔鹏云和白玲担任,马彦超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联系人。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示、要求和工作安排,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材料工程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断强化防控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任务的落实。

1.负责本单位学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信息上报、防控工作。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追踪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学生处(校医院),配合学生处(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协助做好隔离消毒、上报及转诊工作,督促学生规范治疗。

2.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大学生健康教育课及专题讲座,做好开学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预防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3.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4.教职工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第一时间上报、隔离并转诊,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病休手续,督促患病教职工规范治疗。

三、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疫情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告。

四、落实控制措施

材料工程系要积极配合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校医院要立即安排转专科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第一时间住院隔离治疗,并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校医院指导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生处(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校医院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院的院感防控,杜绝院内感染发生,避免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4.当发生疫情时,相关系和教务处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方式和方法,经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5.一旦发生疫情暴发流行或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预警报告,学生处(校医院)应按疫情报告程序上报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疾病控制部门,在属地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指导下,向材料工程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预案建议,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系纪检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有关问责管理规定报学院防控领导小组予以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交由司法机关办理。

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现、诊治、防控等过程中,对发现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责任人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

2.已知自己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不报或出具虚假证明,仍然坚持集体学习、生活,造成传染病例扩散、疫情扩大的。

3.被确诊住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不服从医院治疗、管理,擅自回校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本方案自2020121日起实施。

材料工程系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