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编制2013年预算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1349

各系处室:

我院预算编制工作在学院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系处、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也在不断提高。2012年预算工作内容我们已基本完成,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局属学校预算编制精细化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同时为了让我院预算编制工作更好的为学院及各系处室的发展服务,对2013年的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各单位要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结合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据各系处发展规划、发展规模,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大原则基础上,做到三并重: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与有多少事考虑多少钱并重,考虑事不考虑钱;一般项目与创新项目并重;硬件建设与内涵提升并重。要突出五个重点:第一,重“以生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围绕课程开发建设,提供设施设备、实训和实习基地、师资和经费保障;第二,重“品质打造”。包括特色项目、特色学校建设以及书香校园、人文校园、生态校园、厚重校园、温馨校园建设以及高品质呈现;第三,重“内涵提升”,重点做好教师和管理团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竭力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加大投入,保证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的所有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实验项目的实施;第四,重视“项目论证”,以学院中长期为依据,对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实验项目、风险大的项目,要做好前期调查、对接和论证工作,切实保证项目的必要可行。所有项目要体现超前性、实用性、系统性、精确性。第五,重“机制配套”。各系处在统筹考虑规划的基础上,提前做好2013年度项目准备,对将要进行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项目支出要根据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安排(即按照轻重缓急排出123顺序)。对于2013年预算项目,原则上920拿出具体、详细的报告;在2013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进行项目的调整。未按规定执行的,原则上也不再调整。

二、预算编制内容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学校特定的事业发展计划和专门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预算。编制支出预算要统筹协调好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安排项目支出。

各系处室是学院预算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和学院财力状况,提交本单位年度预算建议。涉及项目经费,需提交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报告,由项目单位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一)基本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按照现行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测算编制。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学院财力进行编制,其中“三公”经费预算由党政办公室本着“合理、节俭、节能减排”原则进行编制。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及丧葬费、遗属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奖助学金(包括勤工助学)及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其中关于离退休人员和教职工的经费预算由人事处编制;奖助学金(包括勤工助学)经费预算由学生处编制。

(二)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预算应有详细的支出内容,重大项目预算须提供可行性论证和效益分析报告,并提交相关的文件或依据。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采购、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图书资料购置项目,其中属于教学、实验实习用设备的由各系结合教务处、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育部,根据学生学习任务目标和学校财力编报;图书资料购置由图书馆申报;属于其他日常办公设备的由各管理部门会同后勤保障处共同编报。

3、专项业务项目,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教师素质提升、学科建设、课题费、科学研究等。项目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归口管理职能处室编报,具体由各系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进行编报。

4、招生就业项目,包括日常的就业信息发布、招生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报。

5、思想道德建设项目,此项经费是根据文明办的要求设立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包括德育工作经费、军训费、平安校园保障经费和教师健康体检经费等,由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及工会负责编报。

(三)基本建设及大型修缮项目预算

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型修缮项目计划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和计划编报。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修缮工程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中在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由人事处报财政局工资处审核后直接下达,临时增加人员经费部分经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转交财务处,财务处再按照教育局财务处要求按时上报;奖助学金由财务处、学生处按照学生数测算;非税收入由财务处结合学生数测算;其他收入由财务处根据往年惯例和发展情况测算,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打足打满。

三、报送时间

2012920前完成处室编报工作(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并按渠道汇总,汇总部门应于925前完成汇总并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汇报院委会研究。

四、预算执行

学院年度预算方案经院党委会批准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即具有法定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支出院财务处不予受理;遇到不可预见而且确需在年内增加或者调整的支出,要报经院党委会批准,财务处再按照郑州市教育局要求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执行,以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强化支出时间节点控制,各单位要严格按计划均衡支出,确保第二、三季度末支出进度分别达到70%95%,每年10月底专项经费支出完毕。

完善专项经费管理机制、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增强专项经费管理意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望各单位重视此次预算编制工作,通力配合完成预算编制工作,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切实的帮助。

 

                                0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