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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1查看次数:476


各部门: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院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2014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河南省文明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方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学院建设发展同步推进,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真抓实干,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实现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目标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氛围浓厚,学院风气正,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好,办学成绩突出,学院社会美誉度高,创建档案规范齐全,以优异成绩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确保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创建措施、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责任人。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在制度上抓落实,二是要在创建活动上抓落实,三是要在投入上抓落实。

责任单位:院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创建保障

1、完善制度。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认真落实我院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制度、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2、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有力支持。根据学院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实际,加强和充实精神文明创建协调部门的力量,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三)抓好“六项工程”

1、理论武装工程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要求,把我院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1)认真组织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按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2)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学院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宣传部。

(3)坚持抓好教职工和党员周二下午的政治学习,继续实行政治学习记录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4)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基础教学部。

(5)按规定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搞好形势与政策教育。围绕国内外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请领导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和举行讨论会、主题班会、演讲会、辩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学生了解国家形势、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学生处、院团委。

(6)开展“三风”(教风、学风、校风)主题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科学安排,集中精力,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保障监督机制,促进我院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各系。

(7)建设民主法治校园。坚持依法治校,把民主与法制结合起来,使整个学院的运行服从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使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提高大学生“三自”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院工会、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学生处、保卫处。

2、质量提升工程

(1)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习实训中心。

(2)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百名博士教授”工程,开展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并开展好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各系。

(3)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省、市有关申报、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4)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各专业实际,完善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并积极联系校外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习实训中心、各系。

(5)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制定完善说课、课件制作、普通话、演讲、专业实操技能等各项竞赛、比赛方案,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责任单位:学院各部门。

(6)积极组织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各系。

3、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程

(1)以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义务劳动,美化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2)修订完善教室及宿舍评比标准,加大卫生检查评比力度,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并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系。

(3)完善校园景区道路的修建和绿化美化及命名挂牌工作,规范、调整和制作公共标识牌。

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4)对校园内的公告栏、宣传栏、橱窗、长久性标语标牌进行清理和规范,要保证其干净卫生,使用单位要经常更换内容,充分发挥其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5)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的管理,使施工单位和人员自觉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4、文明形象工程

(1)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评选标准并组织评选表彰。

责任单位:见学院《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实施方案》。

(2)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院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文明规范、文明行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3)继续做好校报、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部、科研处。

(4)规范校园网及各部门网、专题网内容的编审、上传、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有关部门。

(5)充分发挥校史馆、宣传画册、宣传片、校徽、校歌的教育、宣传功能,使师生了解校史、校情。

责任单位:宣传部。

(6)总结学院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新成果以及先进典型、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不断扩大学院影响,增强学院美誉度。

责任单位:宣传部。

5、暖心工程

(1)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系。

(2)合理设置全院勤工助学岗位,试行岗位竞争上岗,帮助解决困难学生问题。

责任单位:学生处。

(3)及时对困难党员、教师、学生进行帮扶。

责任单位:院工会、组织部、学生处、院团委。

(4)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扶贫济困及慈善捐助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做贡献,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责任单位:院工会、组织部、宣传部、院团委。

(5)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的积极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关工委、人事处。

6、厚德工程

(1)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党政办、教务处。

(2)制定师德建设考核标准,定期对教师的师德状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3)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搞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打造诚信校园。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院团委。

(四)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渠道、新方法、新载体,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宿舍、进社团”工作,加强校园网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结合学院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资源,丰富网上宣传内容,形成正面舆论强势,使其成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责任单位:宣传部、基础教学部。

2、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继续抓好新生军政训练、入学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新生和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队伍,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精心组织“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院团委。

4、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专兼职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

5、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监督考核,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6、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院团委。

7、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维护学院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1、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职责明确、机制完善、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领导体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党政办、保卫处。

2、加强对课堂、各种讲座、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对校报、学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的监管。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院团委。

3、加强消防、用火、用电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防止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4、加强门卫管理,坚持出入证制度,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责任单位:保卫处。

5、加强对校园张贴物的管理,各类需要张贴的宣传品必须在指定地点张贴,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责任单位:党政办、保卫处。

6、加强对学院土地、房屋的管理,清理校园内各类违章建筑。严格对校园内各经营网点的管理,自觉做到文明、合法经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7、会同当地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认真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管理,维护学院安全与稳定。

责任单位:党政办、保卫处。

8、加强对校内各食堂和经营户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四个一”工程(一堂、一队、一牌子、一传播)

(1)一堂:举办“文明中原大讲堂(道德讲堂)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修身律己”活动,引导全院师生在参与中不断学习、省心修身,自省自律、慎独慎微、知荣明耻、提高全院师生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系

(2)一队:建立志愿服务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经常组织师生参与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活动,参与维护公共秩序、劝导文明交通活动,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活动,提升境界增进道德修养。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3)一牌子: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温馨提示牌等,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

(4)一传播:积极开展文明风尚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师生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文明上网。

责任单位:宣传部。

2、举办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师生、富有特色的校园文体活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培养学校精神。

责任单位:院团委。

3、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继续抓好“学生社团示范工程”,组建大学生艺术团,重视并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院团委。

4、做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中秋节、重阳节等)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责任单位:院工会、院团委。

5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活动,提高全院师生的节约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管理处、院团委。

6、搞好教师节的庆祝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党政办、人事处。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学院成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制定《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创河南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召开学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院师生员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道德建设,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使全院明确今年的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院迅速掀起创建文明单位的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3―9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文明创建任务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工作,务必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党政办、宣传部要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合力,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2、完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充实的充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媒体的管理和建设,充分利用报、校园网、学院官方微博、宣传栏等宣传舆论工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倡导科学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积极宣传各项创建活动,进行典型引导,促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迎验阶段(9月中旬)

1、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向学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3、宣传部、评建办对学院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规范档案,形成汇报材料,申请验收。

4、迎接上级文明办验收。

五、具体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学院创建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翔实的创建方案交宣传部。

2、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学院及本部门创建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按《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及学院创建活动任务清单,高标准、高质量准备材料,要切实保证本部门的创建材料丰富、翔实、规范,不得有遗漏短缺。

3、迎接河南省文明办检查验收,需将有关主要材料编印成书,要求所有出台的方案、通知等,务必以标准文件形式印制发放,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4、学院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对创建工作懈怠,材料准备不充分,本部门分内工作开展不积极,创建效果不显著,影响学院创建工作大局的部门及负责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材料充分翔实,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及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也是促进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学院知名度,扩大学院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竭诚尽智,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

2、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表(80分)

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60分)

(所有

档案

资料

均为

原始

件,

开展

的活

动要

求图

文并

茂,

相互

印证)

1、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视程度

(7分)

1)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2次,有会议记录。(2分 党政办

2)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2分 党政办、宣传部

3)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3分 宣传部

2、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47分)

1)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有读书学习活动方案,有必读书目、有考核办法、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4分 宣传部

2)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有工作方案(宣传部)、有活动内容、有活动效果(各部门)。(4分)

3)开展文明有礼河南人活动。有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有员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和遵德守礼提示牌;有员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宣传部);开展文明交通(保卫处)、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实践活动(工会、学生处、团委、各系)。(4分)

4)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有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制度规范(党政办)和服务承诺(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各部门),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有表彰奖励。(4分 党政办、人事处、学生处

5)开展文明行业(系统)、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组创建活动。有活动方案、有考评办法、有表彰总结、有活动效果。(4分 宣传部、学生处

6)开展“我们的节日”和道德经典诵读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有节日文化活动,有节日民俗活动。组织道德经典诵读活动。(4分 工会、宣传部、团委、各系

7)开办道德讲堂。有工作方案、有固定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有规范性的流程。(4分 宣传部、各系

8)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单位建立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有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使者、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6分 宣传部、团委、各系

9)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有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有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在职工食堂设置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3分 后勤管理处、团委

10)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有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3分 工会、团委

11)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创建活动。有帮扶方案、帮扶内容、帮扶效果、帮扶工作总结。(4分 宣传部、团委

1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单位规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3分 党政办、宣传部、团委

3、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6分)

1)有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2分 各部门

2)有安全防范制度。(2分 保卫处

3)有文明创建奖罚制度和考核办法。(2分 宣传部

(10分)

综合奖项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表彰奖励加满10分为止。

综合奖项:(党政办、宣传部

1)先进党组织

2)政府目标管理

3)五一劳动奖状

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单项奖:(党政办、宣传部

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

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不含“文明单位”荣誉)

(10分)

1、内外环境面貌

(8分)

1)净:卫生设施齐全、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分)

2)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分)

3)绿:植绿护绿、生态环境良好(2分)

4)美:内外环境美观宜人(2分)

党政办、后勤管理处

2、整体印象

(2分)

1)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社会形象好(2分 党政办、宣传部

该表分查阅资料、查看奖励(2012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三部分,满分为8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60分,表彰奖励部分为10分,实地考察部分为10分


附件2:

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10分)

1、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办法进行。每个申报单位50人以上抽取20人参加测验,50人(含50人)以下的抽取10人参加测验。各省辖市和省直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提前安排好考核场次。参加知识测试人员采取交叉座次办法进行测试。

2、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考核组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3、知识测验内容包括: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③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

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基本知识

⑤文明礼仪基本知识

⑥时事政治(党的十八大精神,本年度时事政治)

4、知识测试由省文明办组织专家命题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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