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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13-04-05查看次数:540

各处、系、部门: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院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日

2013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201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河南省文明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方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学院建设发展同步推进,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以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真抓实干,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实现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目标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氛围浓厚,学院风气正,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好,办学成绩突出,学院社会美誉度高,创建档案规范齐全,以优异成绩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确保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创建措施、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责任人。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在制度上抓落实,二是要在创建活动上抓落实,三是要在投入上抓落实。

责任单位:院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创建保障

1、完善制度。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规定,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认真落实我院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制度、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2、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有力支持。根据学院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实际,加强和充实精神文明创建协调部门的力量,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三)抓好“六项工程”

1、理论武装工程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2013年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要求,把我院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1)认真组织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按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

(2)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提升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学院党校在干部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组织部(党校)、宣传部。

(3)坚持抓好教职工和党员周二下午的政治学习,继续实行政治学习记录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4)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基础教育处。

(5)按规定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搞好形势与政策教育。围绕国内外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请领导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和举行讨论会、主题班会、演讲会、辩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学生了解国家形势、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基础教育处、学生处、院团委。

(6)开展“三风”(教风、学风、校风)主题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科学安排,集中精力,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保障监督机制,促进我院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

(7)建设民主法治校园。坚持依法治校,把民主与法制结合起来,使整个学院的运行服从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使各方面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提高大学生“三自”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责任单位:院工会、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学生处、院团委。

2、质量提升工程

(1)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训中心。

(2)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百名博士教授”工程,开展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并开展好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各系。

(3)加强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省、市有关申报、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4)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各专业实际,完善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并积极联系校外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训中心、各系。

(5)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制定完善说课、课件制作、普通话、演讲、专业实操技能等各项竞赛、比赛方案,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6)积极组织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院团委、各系。

3、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程

(1)以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义务劳动,美化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2)修订完善教室及宿舍评比标准,加大卫生检查评比力度,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并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系。

(3)完善校园景区道路的修建和绿化美化及命名挂牌工作,规范、调整和制作公共标识牌。

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4)对校园内的公告栏、宣传栏、橱窗、长久性标语标牌进行清理和规范,要保证其干净卫生,使用单位要经常更换内容,充分发挥其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后勤管理处。

(5)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的管理,使施工单位和人员自觉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4、文明形象工程

(1)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评选标准并组织评选表彰。

责任单位:见学院《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实施方案》。

(2)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院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文明规范、文明行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

责任单位:各部门、系(处)。

(3)继续做好校报、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规范校园网各系处网页、专题网内容的编审、上传、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部、科研处。

(4)充分发挥校史馆、宣传画册、宣传片、校徽、校歌的教育、宣传功能,使师生了解校史、校情。

责任单位:宣传部。

(5)总结学院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新成果以及先进典型、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不断扩大学院影响,增强学院美誉度。

责任单位:宣传部。

5、暖心工程

(1)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系。

(2)合理设置全院勤工助学岗位,试行岗位竞争上岗,帮助解决困难学生问题。

责任单位:学生处。

(3)及时对困难党员、教师、学生进行帮扶。

责任单位:院工会、组织部、学生处、财务处、院团委。

(4)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和慈善捐助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做贡献,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责任单位:院工会、学生处、院团委。

(5)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教师的积极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关工委、院工会、组织部、宣传部。

6、厚德工程

(1)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院工会、人事处、教务处。

(2)制定师德建设考核标准,定期对教师的师德状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3)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搞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打造诚信校园。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院团委。

(四)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渠道、新方法、新载体,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宿舍、进社团”工作,加强校园网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结合学院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资源,丰富网上宣传内容,形成正面舆论强势,使其成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部门、系(处)。

2、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继续抓好新生军政训练、入学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新生和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队伍,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3、精心组织“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院团委、各系。

4、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专兼职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

5、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监督考核,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各党总支部、基层党支部。

6、认真做好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院团委。

7、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维护学院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1、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职责明确、机制完善、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领导体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保卫处。

2、加强对课堂、各种讲座、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对院报、学报、校园网、广播站等校园媒体的监管。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信息网络中心、团委。

3、加强消防、用火、用电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防止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

4、加强门卫管理,坚持出入证制度,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责任单位:保卫处。

5、加强对校园张贴物的管理,各类需要张贴的宣传品必须在指定地点张贴,对违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责任单位:保卫处、创建办。

6、加强对学院土地、房屋的管理,清理校园内各类违章建筑。严格对校园内各经营网点的管理,自觉做到文明、合法经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7、会同当地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认真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管理,维护学院安全与稳定。

责任单位:党政办、保卫处。

8、加强对校内各食堂和经营户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伙食科。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四个一”工程(一堂、一队、一牌子、一传播)

(1)一堂:举办“文明中原大讲堂(道德讲堂)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修身律己”活动,引导全院师生在参与中不断学习、省心修身,自省自律、慎独慎微、知荣明耻、提高全院师生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系

(2)一队:建立志愿服务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经常组织师生参与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活动,参与维护公共秩序、劝导文明交通活动,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活动,提升境界增进道德修养。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团委

(3)一牌子: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温馨提示牌等,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部

(4)一传播:积极开展文明风尚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师生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文明上网。

责任单位:宣传部、院团委、各系(处)。

2、举办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师生、富有特色的校园文体活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文化品位,培养学校精神。

责任单位:院团委、学生处。

3、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继续抓好“学生社团示范工程”,组建大学生艺术团,重视并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院团委。

4、做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中秋节、重阳节等)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

责任单位:院工会、学生处、院团委。

5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活动,提高全院师生的节约意识。

责任单位:党政办、学生处、院团委、各系(处)。

6、搞好教师节的庆祝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院工会、人事处、教务处。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学院成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制定《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创河南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召开学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院师生员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加强道德建设,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使全院明确今年的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院迅速掀起创建文明单位的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3―10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文明创建任务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工作,务必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党政办、宣传部要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合力,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2、完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充实的充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媒体的管理和建设,充分利用院报、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舆论工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倡导科学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积极宣传各项创建活动,进行典型引导,促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迎验阶段(10月)

1、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向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3、宣传部对学院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规范档案,形成汇报材料,申请验收。

4、迎接上级文明办验收。

五、具体要求

1、各有关部门及各处、系,要根据学院创建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翔实的创建方案交宣传部。

2、各有关部门及各处、系,要根据学院及本部门创建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按《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及学院创建活动任务清单,高标准准备材料,要保证本部门的创建材料丰富、翔实、规范,不得有遗漏短缺。

3、迎接河南省文明办检查验收,需将有关主要材料编印成书,要求所有出台的方案、通知等,务必以标准文件形式印制发放,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4、学院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对创建工作懈怠,材料准备不充分,本部门分内工作开展不积极,创建效果不显著,影响学院创建工作大局的部门及负责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材料充分翔实,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及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

争创河南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也是促进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效载体。全体师生员工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竭诚尽智,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及任务分解表

2、省级文明单位综合奖励评分表

3、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1: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和现场考核评分及任务分解表(90分)

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2010年以来)和实地考察两部分,满分为9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65分,实地考察部分为25分

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65分)

(所有

档案

资料

均为

原始

件)

1、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视程度(7分)

1)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2次,有会议记录。(2分 党政办)

2)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2分 党政办)

3)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3分 宣传部)

2、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每项活动均要求有文字和图片

1)开展学雷锋活动。有年度活动方案,有具体活动项目和活动效果,有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或员工行为守则。(5分 宣传部、院团委、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有读书学习活动方案,有必读书目、有考核办法、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4分 党政办、宣传部)

3)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有工作方案、有活动内容、有活动效果。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基层巡讲活动。(4分 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各系)

4)开展文明有礼河南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实践活动。(3分 宣传部、保卫处、院团委)

5)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有活动方案、有活动内容。(3分 院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各系(处)等)

6)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组创建活动。有活动方案、有表彰总结、有活动效果。(4分 按学院创建文明处室争当文明个人方案分工)

7)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有实施方案、有节日文化民俗活动、有节日环境布置。(4分 工会、学生处、团委)

8开办“文明中原大讲堂”或“道德讲堂”,有工作方案、有固定场所、有经常性的活动。(4分 宣传部、各系)

9)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三下乡”活动。有帮扶方案、帮扶内容、帮扶效果、帮扶工作总结。(4分 工会、学生处、团委、各系)

10)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志愿服务队、有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6分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团委)

11)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活动。有具体方案、制度规定和教育实践活动。(4分 党政办、学生处、团委、各系)

12)开展文体活动。有活动方案、活动场所、活动内容。(3分 工会、学生处、团委、各系)

1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和“四进社区”等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有实施方案,经常开展活动,有一定数量人力、财力、物力投入。(4分 党政办、团委、各系)

3、规章制度建设情况(6分)

1)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2分 宣传部)

2)有安全防范制度。(2分 保卫处)

3)有文明创建奖罚制度和员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2分 党政办、宣传部)

(25分)

1、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6分)

1)有精神文明创建专栏或橱窗(2分 宣传部)

2)有图书阅览室(2分 图书馆)

3)有群众文体活动场所(2分 后勤管理处)

2、创建文化氛围(4分)

1)标牌用字规范美观、内容健康(2分 宣传部)

2)单位文化氛围浓厚(2分 宣传部)

3、便民服务设施(4分)

1)有办事指南,有办公处室(科)所在位置示意图,窗口单位有便民设施,有监督评议措施(4分 宣传部)

4、内外环境面貌(8分)

1)净:卫生设施齐全、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分 创建办)

2)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分 创建办、保卫处)

3)绿:植绿护绿、生态环境良好,绿化面积达到20%以上(2分 后勤管理处)

4)美:内外环境美观宜人(2分 后勤管理处)

5、整体印象

(3分)

1)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社会形象好(3分 党政办、宣传部)

附件2:

省级文明单位综合奖励评分表(10分)

考核办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10分 党政办)

综合奖项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表彰奖励加满10分为止。

综合奖项:

1)先进党组织

2)政府目标管理

3)五一劳动奖状

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单项奖:

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

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不含“文明单位”荣誉)

备注:奖励主要查看2011年以来奖项。


附件3:

省级文明单位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20分)

1、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场、统一试卷、集中测试的办法进行。每个申报单位选派20人参加测验(30人以下的抽取10人参加测验)。各省辖市和省直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提前安排好考核场次。参加知识测试人员采取交叉座次办法进行测试。

2、参加知识测验人员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考核组按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对参加测验人员进行查验。

3、知识测验内容包括: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体系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④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

⑤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基本知识

⑥文明礼仪基本知识

⑦河南省情(中原经济区建设、省委和省文明委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

⑧时事政治

4、知识测试由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命题、统一阅卷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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