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通知:
1.学生到校后各系按学校防控办要求和学生处安排的时间段组织学生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各系辅导员督促欠缴学校各种费用者须在10月15日到财务处办理缴费事宜;未缴费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视为自动退学,注销学籍,不享受学校、国家各项资助,取消荣誉称号;
3.借书未还者须至图书馆办理归还手续;
4.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办理好还款确认手续。其中,校园地贷款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好《还款确认书》、并交学生处;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要求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
5.各系要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就疫情防控、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主题教育,并加大对学生实习实训的严格管理;同时做好明年春季征兵的宣传教育工作;
6.10月15日前评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此同时还要做好专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并做好校级、市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省级优秀应届毕业证的准备工作;
7.要求学生登陆学信网核对本人信息(院系、专业、学历照片等),完善个人档案信息及毕业信息确认;如有问题及时报辅导员老师;
8.有挂科的学生于10月11日、12日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补考工作;
9.文明离校: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在校园内喧哗吵闹,不影响其它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离校时打扫宿舍卫生,上交宿舍钥匙,并带走个人物品;
10.安全离校:爱护生命、珍惜生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定,并按要求由实习实训单位缴纳实习实训保险费用。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坚持每天健康打卡,确保实习实训各项安全。
学生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