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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系、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我院田径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2012年10月25日-26日举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望各系处积极准备,届时参加。 附件: 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 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主 任:张桂兰 崔振兴 副主 任:赵长海 王建庄 蔡同庆 肖世才 马振华 委 员:学院中层干部 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仲裁委员会 主 任:蔡同庆 委 员:鲁志刚 马彦超 田子洲 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办事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筹备工作委员会 为保证本届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简称筹委会) ,领导和统筹各项筹备工作。 主 任:王建庄(兼) 副主任:张建伟 委 员: 学院全体中层干部 筹委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竞赛组、精神文明奖评审组、检查督导组、统计公告组。筹委会设在党政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制订运动会筹备方案; 2、全面组织协调运动会筹备过程中的日常事务,督促和协调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完成任务; 3、彻落实筹委会的各项决议,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4、审核各工作小组起草的实施方案; 5、负责奖状、奖杯、证书的设计制作; 6、负责比赛场地和比赛中各工作组办公地点的安排工作; 7、负责赛前、赛中各种协调会的组织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 8、处理运动会期间日常事务和本职责未尽事宜。 二、各组职责 (一)秘书组 组 长:张建伟 副组长:侯清江 张慧珠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 职 责: 1、草拟运动会筹备方案,提交筹委会讨论; 2、负责开、闭幕式议程及主席台布置、领导讲话稿起草; 3、落实裁判员代表、运动员代表发言; 4、印制、发放秩序册。 (二)宣传组 组 长:张为民 副组长:张海斌 成 员:组宣处及网管中心、电教中心全体人员 职 责: 1、制定运动会宣传工作方案; 2、落实运动会彩虹门、会标、横幅、彩旗、主席台背景等; 3、负责运动会期间新闻稿件的审核、评比,负责网上宣传与新闻报道; 4、负责摄影、摄像以及运动会现场控制与现场主持播音; 5、运动会期间各种广告宣传内容、赞助项目的审核与把关;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铁贵 张红亮 副组长:王云峰 张建民 崔英杰 田立新 王遂明 陈宏伟 成 员: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水电科、伙食科、医务室全体人员、各比赛场地器材保障人员 职 责: 1、负责赛场场地、器材等保障工作; 2、负责水、电保障,卫生防疫及消毒工作; 3、负责会场及周边垃圾的清理工作; 4、做好安全饮食、医疗等保障工作; 5、负责赛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6、负责并完成与后勤、医疗等保障相关的未尽事宜。 (四)安保组 组 长:赵长福 副组长:张建德 成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职 责: 1、负责拟订运动会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 2、比赛期间的比赛区、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安全保卫工作; 3、保证比赛区的安全与秩序。 (五)竞赛组 组 长:巴玉强 副组长:马彦超 成 员:各竞赛项目的裁判员 职 责: 1、起草运动会竞赛规程; 2、竞赛场地、器材落实工作; 3、组织编排运动会秩序册; 4、负责各项比赛的组织、裁判、记分、统计等工作。 (六)精神文明奖评审组 组 长:刘华强 副组长:梁玉欣 崔慧霞 崔鹏云 成 员: 学生处、团委全体人员 职 责: 1、负责开幕式、闭幕式进场队伍的引导和排序工作; 2、制定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标准,并组织检查评比。 (七)检查督导组 组 长:任正杰 副组长:王 凯 李保民 成 员: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及全体检查员 职 责: 1.负责运动会期间的教职工考勤工作; 2.检查维护赛场秩序,落实运动会大会纪律。 (八)统计公告组 组 长:宋建申 副组长:王锡俭 王晓峰 成 员:编排记录公告组全体裁判员 职 责: 1.统计各项目比赛成绩; 2.公告各项目比赛成绩。 附件2: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29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2年10月25-26日 二、竞赛地点:院田径场 三、竞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13项): 2、女子组(12项): 五、参赛办法: 1、代表团以系为单位组团参加。各单位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代表团各系限报1队,男、女人数不限。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4×100接力。 3、以系为单位报工作人员(学生)6人,协助裁判员工作。名单和联系方式填写到报名表上一并上报。 4、各参赛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团结拼搏、重在参与的精神,积极参与本次比赛。在比赛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单位的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出版的最新田径竞赛规程。 2、 3、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进行决赛。 4、大会提供比赛器材。 七、运动员资格: 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品德端正,学习成绩合格,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八、录取名次及积分方法: 1、单项录取: (1)男子、女子组各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名次并列时,计分为并列名次与下一名次分数相加除以2,如并列第二名则计(7+6)÷2=6.5分,同时取消下一名次。接力项目记分为名次分乘2。 (2)凡实际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的项目则减1录取,记分方法不变,不足3人(队)参赛的项目予以取消。参赛人数以秩序册正式编排人数为准。 2、团体奖: (1)团体总分录取前3名。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录取前3名。 (2)各组团体总分按本系运动员在各组别竞赛中得分之和计算,并以此排定名次。若两个及其以上的系在同一组别中得分相等,则以破学校最高记录多少排定名次,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本届组别获第一名多少排定名次,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记录: (1)、破我院田径最高纪录者,每项积分为名次分加9分;破我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最高纪录者,每项积分为名次分加18分。 4、精神文明奖: (1)本届田径运动会设代表团精神文明奖2个。 (2)评选办法另发。 九、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体育科学教研室(信息图文大厦五楼)。 十、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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