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主题演讲比赛的实施方案

发稿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1712

各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律检查员,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

经委局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主题演讲比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郑州市纪委办公厅

                 2017516

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主题演讲比赛的实施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推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豫纪办发〔2017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举办“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主题演讲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演讲主题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喜迎党的十九大。

二、参赛对象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

三、内容要求

(一)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具体演讲题目自定。

(二)演讲内容要立足本职工作,联系自身学习和工作经历,着重抒发对党的忠诚敬仰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之情,表达奋勇担当新时期历史使命,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努力开创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的坚定意志和豪迈之情。

(三)演讲表达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素材丰富、事迹生动、语言流畅,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宣传引导作用。

(四)演讲时间控制在68分钟以内。

四、活动时间及具体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预赛(68日前)

预赛由各开发区纪工委、县()区纪委、市直单位协作区、市纪委机关自行组织实施。68日前,由各单位(协作区)分别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复赛:开发区纪工委、县()区纪委各1名,市直单位协作区各2名,市纪委机关3名。

(二)复赛(620日前)

复赛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晋级复赛的26名选手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演讲顺序,并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再由评委现场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打分,以选手成绩排名为依据,选拔出10名优秀选手晋级决赛。复赛评委由市委党校、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有关人员组成。

(三)决赛(71日前后)

决赛同样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选手从演讲仪态、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演讲效果等方面评分。按照决赛成绩排名,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决赛评委由省纪委有关领导、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开发区纪工委、县(市)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组成。

五、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做好预赛组织工作。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采和精神面貌,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把握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预赛工作,认真做好参加复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市直协作区)要通过一定的选拔机制,将参加复赛人员名单于68日前报送市活动办。逾期未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严明比赛纪律。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选手演讲稿的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正确、演讲主题鲜明、演讲内容积极向上。参赛选手要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自觉遵守比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