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职业资格证书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1820

     根据《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鼓励教师考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郑职院2018[84]号)文件精神,现对取得符合文件报销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统计,请符合条件的教师6月27日之前提交以下资料:
    1、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3、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发票;
    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报销申请表》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员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报销汇总表》,此2表需系里审核盖章,电子稿发送到
zzyjds@126.com邮箱。

        

  

附件184__关于印发《鼓励教师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双师型教师考证报销申请表和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