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工党员身份核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424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切实做好新进教职工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把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工党员身份核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如下。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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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切实做好新进教职工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摸底

各党总支部对本部门教职工、新进教职工党员、新生党员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党员师生尽快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党组织,并及时准确登记相关信息,认真填写《党员身份核查统计表》(附件1)。

二、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对于核查出的组织关系未转入本院的教职工党员,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党组织关系从河南省内单位转入我院的党员:

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新进校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单位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

2、党组织关系从河南省外单位转入我院的党员:

需凭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开具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院;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加盖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印章。介绍信的书写格式如下:(1)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介绍信的去往单位为中共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支部委员会

三、办理程序

1、组织档案审查。各党总支部应及时督促新进党员本人前往学院党委组织部(图文楼427室)进行组织档案审查,对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档案材料不齐全者,暂不接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转接手续办理。档案材料审查合格的新进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办理转接手续携带以下材料:党员纸质档案、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3、接收和录入党员信息。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好后,各党总支部要做好党员信息采集接收工作,省内转接的应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接收,同时将党员信息详细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省高工委);省外转接的应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省高工委)。

4、传真或邮寄介绍信回执。各党(总)支部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联(回执联),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四、相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内转入党组织关系。超过预备期仍未转正的党员,需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协商并办理转正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2、新进教职工党员报到后,应主动与所在基层党(总)支部联系,确保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我院。河南省内转入我院且系统内转接未成功的,应主动与转出单位联系;河南省外转入的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统一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3、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好后,应将新进教职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和活动。对新进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负责预备期的考察工作。

4、各党总支部于99日前将《党员身份核查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yzzb1@163.com

教职工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

  

附件:1:党员身份核查统计表.xlsx

     2:2019年新进教职工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doc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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