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优质服务承诺
发布人: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1-01   浏览次数:2075

为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勤政、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服务承诺事项。

1.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科研管理,接受师生监督,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2.对审查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凡属政策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理,需要请示汇报后办理的3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办理的事耐心解释清楚。

3.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责任人尽职尽责为来访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不以任何借口推托和搪塞来访、办事人员。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人对当事人办理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告知责任(若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和有关程序)。

5.做好“政产学研用”服务工作。搭建政府、高校、企业沟通服务桥梁,建立技术需求发布平台,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为教师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6.承诺认真履行科研处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到办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7.承诺优质高效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真诚为广大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承诺文明服务、廉政服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廉洁勤政、公道正派、务实高效,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效型、服务型、廉洁型的职能部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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