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试 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校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办学责任,优化办学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省推进工业化、加快城市化、建设新农村、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更有效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
围绕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发现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探讨解决的思路和办法,促进学校明确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四、评估的原则
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定量用数据佐证,又要把握定性用事实说明,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事实的真实性。
5.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6.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注重工作效率。
7.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费用。
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含河南省所有经过批准的、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教育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的分校大专班)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即生师比指标不高于限制招生的生师比标准,其它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不低于限制招生的各项标准。其中,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2.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学校类别 |
综合、师范、民族类院校 |
工科类院校 |
农林类院校 |
医学类院校 |
财经、政法类院校 |
体育、艺术类院校 |
生均面积 |
5.30 |
8.30 |
8.80 |
9.00 |
1.05 |
1.85 |
3.被评院校应具备向评估专家开放的符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规范要求的状态数据平台。
4.近三年未受教育部红、黄牌警告。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至有5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时,省教育厅在其有3届毕业生至5届毕业生之间,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10%的招生计划。有5届毕业生但没有接受过评估的院校,省教育厅将在其符合申请评估基本条件并接受评估前,逐年减少20%的招生计划。
六、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56项重点考查内容。关键要素中的“说明”为基本观察点与评价点。见附件1。
七、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通过”的标准为:22个关键评估要素中“暂缓通过”的项目≤4项,其中8项重要关键评估要素(指标体系中带※者)“不通过”的项目≤2项。
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10%;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将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20%,暂停其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促使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八、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组织
1.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负责组织。省教育厅对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具体安排年度评估计划。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和专家组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实施。
2.省教育厅充分依靠河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实施评估工作,制定《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工作规范》(附件2)及《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规范》(附件3),规范评估行为。
3.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要求将每年度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全省评估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备案。
4.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接受教育部不定期检查。
(二)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评估文件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提交材料
学校在正式评估前3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等材料,并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3.确定专家
教育厅委派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赴被评学校实地考察。专家组由7人组成(含秘书),成员名单由教育厅提前对社会公布。
4.实地考察
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时间不超过3天。专家组可根据考察院校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估日程、内容,在与学校充分交流和对学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建议结论。
5.确定结论
专家组的结论建议经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审定, 由教育厅予以公布,并将评估结论(包括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
被评院校如果对公布的评估结论有异议,可在结论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诉,由省教育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复议。
6.整改回访
学校根据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于评估后两个月内上报省教育厅,并实施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教育厅根据需要进行回访复查。
九、评估纪律
各学校和专家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厅在组织评估过程中,对被评学校和专家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评估工作纪律和要求的院校及个人将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我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评估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的专家,两年内不再聘任其担任评估专家。
附件:
1.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
3.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规范
附件1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
估要素 |
通 过 标 准 |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
采集平台相应编号 |
1、
领导
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学校制定了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或行业经济发展规划。 |
①学校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规划及实施方案
②当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或行业经济发展规划 |
1.1
3.1
7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①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办学形式、服务面向等定位准确、思路清晰,专业建设对接行业、区域基础产业或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
②全日制普通高职办学规模适宜、稳定;短期培训种类、规模逐步增加;全日制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入学学生、五年制学生、“3+2”学生、专升本学生、成人高职学历教育学生规模逐渐减少,比例未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要求;未举办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 |
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②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③在校生结构
④短期培训情况 |
1.3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①学校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
②学校领导重视高职教育理论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③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合作育人。 |
①经费收入与支出
②领导关注教学与学生情况
③教师培训进修及有关政策
④校企合作
⑤“奖、助、贷”资助体系 |
2.1
2.2
3.3
5.1
5.2
6.1
7.5
8.4
8.6
8.8 |
1、
领导
作用 |
1.4校园稳定 |
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
①学校有关稳定的规定和应急预案
②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③和谐校园创建情况 |
8.1 |
2、
师资
队伍 |
2.1专任教师 |
①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
②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 |
①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②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有关规定 |
6.1 |
2.2兼职教师 |
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并注重对他们教学能力的培训。 |
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及承担实践课的比例
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有关规定 |
6.2
6.3
6.4 |
3、
课程
建设
|
3.1课程内容※ |
①课程设置符合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课程目标充分体现职业能力为核心,同时考虑学生职业生涯需要;
②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课程模式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工作任务为主线,实现工学结合,符合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要求;
③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依据有关职业资格标准,选取课程内容;
④注重构建并实施了课程评价体系。 |
①人才培养方案
②课程标准
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④学生学习指南
⑤课程建设情况 |
7.2
7.3
7.5 |
3.2教学方法手段 |
①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课堂与实训室(场)一体化等体现 “教、学、做”合一原则的教学模式;
②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积极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 |
①课程教学设计
②教学方法、手段
③考试/考核方法
④授课地点 |
3.3
3.4
7.2 |
3.3主讲教师 |
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 |
授课教师情况 |
6.1
6.2
6.3 |
3.4教学资料 |
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 |
①选用教材
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③馆藏图书资料
④校园网 |
3.2
3.4
7.2
7.5 |
4、
实践
教学
|
4.1顶岗实习※ |
①顶岗实习覆盖率高;
②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③建立了顶岗实习管理机制。 |
①顶岗实习计划
②顶岗实习记录
③校外实习基地 |
4.2
7.4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 |
①课程设置
②产学合作 |
7.2
7.5 |
4.3教学管理 |
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
①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②教学质量管理
③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④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
4.1
4.2
8.1
8.2
8.3 |
4.4实践教学条件※ |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
①校内实训基地
②校外实习基地
③实践教学经费
④专业合作
⑤社会捐助 |
4.1
4.2
5.2
7.5
9.3 |
4.5双证书获取※ |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 |
职业资格证书 |
7.3 |
5、
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①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培养模式、教学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团队、社会服务以及人才质量等方面特色明显;
②学校已经形成特色专业,主要表现是:专业设置符合区域、行业经济发展需求;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工学结合,课程体系体现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专业与课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积极参与开发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以及特色校本教材建设与开发;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标准开发、职业资格鉴定等取得一定成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明显;教学效果好,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形成了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成效明显。 |
①专业教学经费
②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
③人才培养方案
④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⑤特色专业剖析
⑥就业率、就业质量 |
3
4
5
6
7
9.2 |
6、
教学
管理
|
6.1管理规范 |
①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②管理手段比较先进,管理队伍综合素质高,服务效果好。 |
①教学管理基本文件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③教师、管理干部的评价
④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 |
8.1
8.2 |
6.2学生管理 |
①制度健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良好,社团管理有成效,校园文化良好;
②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服务效果好。 |
①学生管理制度
②校园文化
③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④学生、家长的评价 |
8.1
8.3 |
6.3质量监控 |
建立了学校、用人单位、社会等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
①教学与学生管理制度
②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③用人单位的评价
④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
8.1
8.5
8.7 |
7、
社会
评价 |
7.1生源※ |
第一志愿上线率与报到率高。 |
①第一志愿上线率及录取情况
②新生报到率 |
7.6
8.4
9.1 |
7.2就业※ |
就业率高,就业竞争力强,就业质量好。 |
①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②学校开展就业服务及就业指导情况 |
7.6
8.4
9.2 |
7.3社会服务 |
①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技能及职业培训,形成了一定规模;
②积极承担行业、区域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
③拥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有对主体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
④学校有较好声誉、社会回报高。 |
①横向课题、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与应用、专利发明,教师利用专业知识、技术为行业企业服务等
②社会技能及职业培训开展情况
③鉴定站(所)
④社会回报情况
⑤产学合作情况 |
4.3
6.1
7.3
7.5
9.3 |
附件2: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组工作规范
(试 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家组评估工作,特制定《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供专家组在评估工作中参考。
一、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一)专家组组成
评估专家组由教育厅委派, 从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库中选调,到被评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每组由7名专家(含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1名(可由专家兼任)。专家组成员包括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所请专家一般均须参加过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组织的业务培训。被评院校及其主管部门人员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
(二)专家组职责
1.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和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2.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按评估方案给出结论,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3.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并与被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4.向评估委员会提交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和相关材料。
(三)专家组组长职责
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负责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 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按照评估标准对各项指标评议,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3.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经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
4.组织撰写向教育厅提交的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并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5.负责专家组成员、秘书各项归档材料的审核、签收、封存。
(四)专家组成员职责
1.审核被评估学校的自评材料(含数据库原始资料),了解学校自评工作的情况;
2.根据自评材料的审核情况,按照评估指标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估学校的自评情况进行探究,完成规定的现场考察工作;
3.根据现场考察的情况,经过认真讨论与分析,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给出评定结论,并给出总的评估结果;
4.对被评估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五)专家组成员分工
为了保证考察评估的质量,专家组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专家组全体成员都要尽量获取直接相关的主要信息,并按规定对7个评估指标给出评语。
1.专家可分成2个小组,即综合组和专业剖析组。
2.综合组由2位专家组成,负责学校总体层面主要信息的获取与判断,并侧重关注领导作用、师资队伍、教学管理以及社会评价等主要评估指标。为避免因分工而带来的视角偏差,应加强专家组内的信息沟通。
3.专业剖析组由4位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代表该院(校)水平的两个以上特色专业进行纵深剖析,客观深入地了解各指标项目的实际状况与现实水平,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专业剖析组着重考察特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践教学等主要评估指标。
(六)秘书职责
秘书受专家组长委托,负责与学校方面的联系协调,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或打印各种材料、表格,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协助专家组长核查有关教学环节的原始材料(包括试卷、毕业环节的考核证据及评教评学的原始资料),以及完成专家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组工作守则
1.专家组要对教育厅、被评估学校和评估结论建议负责。要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注重了解实际情况,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
2.专家组成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坚持标准,又要持虚心态度。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应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4.专家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5.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及评语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评估学校及其他人泄露。
6.专家组成员要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省教育厅以及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三、专家组评估工作程序
(一)现场考察评估前准备
1.认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熟悉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和《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关键要素以及重点考察内容,高度重视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前利用信息平台做好准备工作的必要性。
2.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了解学校上报的自评报告、数据库、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内容,尤其要准确掌握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所提供的各个方面的信息。以此为基础,每个专家在专家组预备会议前对22个关键要素逐项给出预审意见,填写附表1,并针对评估指标初步提出考察提纲,以便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上交流。
3.秘书提前1天进校,作好准备工作。
4.专家组进校后,首先要开好专家组预备会。在充分交流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对被评院校的初步判断,对工作日程和分工做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5.专家组秘书要配合专家组组长提前草拟考察评估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安排,提出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上讨论确定。每个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工作日程安排,并填写附表2。
(二)现场考察评估安排
专家组现场考察时间不得超过3天,必须完成以下环节的考察评估任务:
1.听取自评汇报
2.查阅资料
3.实地考察
4.教师说课
5.深度访谈
6.座谈会
7.专业剖析
8.指标评定
9.意见反馈
专家组可按照上述要求,根据被评院校的实际情况,对评估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三)整改指导
为树立科学的评估观念,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改革与建设的针对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提倡专家对学校评估后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帮助。
四、现场考察的方法和要求
1.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学校提供的各主要信息的原材料。若信息量不够或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另向学校索要相关资料查阅,也可请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做进一步解释。对学校提供的材料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要仔细认真核对,并通过其他调查手段予以澄清。
2.实地考察:有针对性地对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校园文化、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以获得相关信息。
3.教师说课:根据需要开展教师说课活动。说课是指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面对专家,以语言为主要表述工具,系统而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任课程的把握,阐述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法等。说课教师(原则上不少于6 名)由专家选定,并提出具体说课要求。说课后,专家进行简要评价,并填写附表3。
4. 深度访谈:访谈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等,每位专家结合分工访谈2至3人。访谈前,专家要拟好访谈提纲,写明访谈目的和访谈要点,以提高访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访谈提纲专家组自定(可参考附表9),访谈结束填写附表5。
访谈包括走访。专家组应根据分工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系部,以便通过与师生员工的广泛接触,更加全面地掌握学校的实际情况,更加有效地传递正确的评估信息。
在评估过程中遇到疑问,也可组织访谈。学校的师生员工也可向专家反映情况或意见。
5. 座谈会:根据需要,可针对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或有关问题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会前应列出座谈内容提纲。每次座谈会的参加人数以10人左右为宜,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并填写附表5。
6. 专业剖析:由专家组和学校共同确定两个以上有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剖析。听取专业带头人汇报(不超过15分钟),与专业教师和学生访谈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以增加考察的深度和可信度,并填写附表7。
五、评估指标评定
1. 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56项重点考查内容。关键要素中的“说明”为基本观察点与评价点。
2. 被评学校对关键要素中的基本观察点与评价点有认识、有思路、有工作措施与成果,是该关键要素确定通过的基础。专家个人应根据分工,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深度访谈等现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分析,针对关键要素给出简要评价,确定关键要素是否通过,并填附表7。
3.专家组全体会议及工作小结。通过现场考察,专家组各位成员要将学校所填“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与在考察中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遵循“定量用数据,定性用事实”的原则。在各位专家汇报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4.专家组对关键评估要素评定时,要将学校年生源第一志愿上线率、年毕业生就业率(以教育厅文为准)、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专家个人汇报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对每个二级指标是否合格进行表决,若某个二级指标“通过”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即该指标为“通过”,并填写《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附表8)。
5. 专家组在关键要素的评定基础上,形成各评估指标的评价意见,各评估指标的评价意见是整体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的依据。
六、意见及反馈
(一)评估意见形成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要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主要采用的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以说明评估的完整性。
2. 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要描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评估的态度,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学校办学的主要特点。评价意见不要只是一般的赞扬和肯定,应有明确的定性评价用语,并体现层级性和促进学校继续保持和发扬长处的针对性,避免形式主义。
4.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准确抓住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避免成为表面现象的罗列。改进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对学校的整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5. 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
考察评估意见应注意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全面性、简明性,字数在2000字左右。做到客观、公正,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真正反映被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6.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二)评估意见反馈
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评估意见,各位专家发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宣布评估结论建议)。
七、注意事项
(一)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以平等的身份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学校评估。
(二)专家组成员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诊断被评学校影响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因素,与被评学校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教育厅公布专家组名单后,专家组成员不准受聘赴被评学校作评估准备的讲座。
(四)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八、上报存档材料
(一)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形成提交省教育厅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六个组成部分(前五个部分与“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同):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
6.评估结论建议。
(二)相关资料
1. 工作日程安排
2.专家预审意见表(附表1)
3.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附表2)
4. 教师说课记录表(附表3)
5.专家访谈记录表(附表4)
6.专家座谈会记录表(附表5)
7.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附表6)
8. 专家个人评议意见表(附表7)
9. 专家组评议结果汇总表(附表8)
10.专家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附表:
1.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预审意见表
2.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3.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教师说课记录表
4.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访谈记录表
5.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6.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7.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个人评议意见表
8.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评议结果汇总表
9.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访谈提纲
附表1: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预审意见表
学校名称:
主要评
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预审意见 |
考查提纲 |
通过 |
暂缓通过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1.4校园稳定 |
|
|
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
|
|
2.2兼职教师 |
|
|
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
|
|
3.2教学方法手段 |
|
|
3.3主讲教师 |
|
|
3.4教学资料 |
|
|
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
|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4.3教学管理 |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
|
4.5双证书获取 |
|
|
5.特色专业
建设 |
5.1特色 |
|
|
|
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
|
|
6.2 学生管理 |
|
|
6.3质量监控 |
|
|
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
|
|
7.2就业 |
|
|
7.3 社会服务 |
|
|
专家签字:
附表2: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学校名称: 专家姓名:
专家签字:
附表3: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教师说课记录表
学校名称 |
|
说课时间 |
年 月 日 |
课程名称 |
|
所属专业 |
|
教师姓名 |
|
职 称 |
|
所学专业 |
|
说课提纲(专家拟定):
|
说课主要内容记录:
|
简要评价:
|
附表4: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访谈记录表
学校名称 |
|
访谈时间 |
年 月 日 |
访谈对象 |
|
职称 |
|
所在部门 |
|
职务 |
|
访谈提纲:
|
访谈主要内容记录:
|
专家签字:
附表5: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学校名称 |
|
座谈时间 |
年 月 日 |
座谈对象 |
|
座谈地点 |
|
座谈提纲:
|
座谈会内容记录:
|
备 注:
1.后附参加座谈会人员的详细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所在单位、所学专业)。
2.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专家签字:
附表6: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 |
|
专业名称 |
|
专
业
基
本
情
况
|
|
专
业
剖
析
结
果
分
析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7: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个人评议意见表
学校名称: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简要评价 |
建议意见 |
通过 |
暂缓通过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1.4校园稳定 |
|
|
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
|
|
2.2兼职教师 |
|
|
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
|
|
3.2教学方法手段 |
|
|
3.3主讲教师 |
|
|
3.4教学资料 |
|
|
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
|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4.3教学管理 |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
|
4.5双证书获取 |
|
|
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
|
|
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
|
|
6.2 学生管理 |
|
|
6.3质量监控 |
|
|
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
|
|
7.2就业 |
|
|
7.3 社会服务 |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8: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评议结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
姓 表 决 名
关键评估要素 |
|
|
|
|
|
合 计(票数) |
结 论 |
通过 |
暂缓通过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
|
|
|
|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
|
|
|
|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
|
|
|
|
|
1.4校园稳定 |
|
|
|
|
|
|
|
|
2.1专任教师 |
|
|
|
|
|
|
|
|
2.2兼职教师 |
|
|
|
|
|
|
|
|
3.1课程内容 |
|
|
|
|
|
|
|
|
3.2教学方法手段 |
|
|
|
|
|
|
|
|
3.3主讲教师 |
|
|
|
|
|
|
|
|
3.4教学资料 |
|
|
|
|
|
|
|
|
4.1顶岗实习 |
|
|
|
|
|
|
|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
|
|
|
|
|
4.3教学管理 |
|
|
|
|
|
|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
|
|
|
|
|
|
|
4.5双证书获取 |
|
|
|
|
|
|
|
|
5.1特色 |
|
|
|
|
|
|
|
|
6.1管理规范 |
|
|
|
|
|
|
|
|
6.2 学生管理 |
|
|
|
|
|
|
|
|
6.3质量监控 |
|
|
|
|
|
|
|
|
7.1生源 |
|
|
|
|
|
|
|
|
7.2就业 |
|
|
|
|
|
|
|
|
7.3 社会服务 |
|
|
|
|
|
|
|
|
评估结论 |
|
专家组组长签名: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9: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访谈提纲参考
评估指标 |
访谈要点 |
访谈目的 |
1.领导作用 |
领导角色,办学目标与定位、人才培养工作的理念、改革措施及突出效果,学院重大改革及领导的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思路。 |
了解领导对国家政策的认识水平,贯彻国家政策及经营管理学校的能力,对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 |
2.师资队伍 |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及社会服务情况,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对师资的认可度。 |
了解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成果。 |
3.课程建设 |
谈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作用,教学目标与教学设计、实训项目、主要教学方法/手段、考核方法、教学效果、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
了解课程体系与内容改革的思路,课程建设对于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的针对性,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 |
4.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及管理情况,学生顶岗实习的落实情况,工学结合开展情况,双证融合及双证书获取质量,校外基地的运行情况。 |
了解实践教学建设的思路、措施及成果。
|
5.特色专业建设 |
为地区或行业服务、专业(群)建设与改革思路、人才培养模式及质量监控措施、课程(含实践课)体系与教学内容、专业教学资源的共建与共享。 |
对比了解特色专业的优势、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及社会评价。 |
6.教学管理 |
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机制、主要措施,怎样实施,执行的效果,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
了解制度建设及运行管理与高职教育规律的吻合度。 |
7.社会评价 |
学生就业岗位情况(专业对口率,工资水平)、师生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情况、社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师生获奖情况。 |
了解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社会对学校的评价。 |
附件3: 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院校评建工作规范
(试 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和《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规定,为切实有效地做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充分发挥评估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促进作用,保障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供参评院校参考,以规范评估行为。
一、学校自评建设
参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将“让我评”变为“我要评”的自觉行动,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学校自评要与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组织学习
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
2.填写数据
按要求认真采集和填写“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状态数据要及时、原始、真实、客观,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时段(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
3.总结展望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认真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总结展望学校今后的发展前景,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
4.确定自评结论
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分项自评给出各关键评估要素的自评结论(见附件1和附件2)。同时,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5.撰写自评报告
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自评报告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2)自我评估(包括在教学改革、建设、管理、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3)特色专业的简要说明;(4)学校今后发展的前景;(5)存在的主要问题;(6)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7)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二、提交材料
1.公布材料。学校在正式评估前3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将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原始数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材料要求
自评材料和数据的准备应本着实事求是、少而精的原则,充分体现针对性、原始性、真实性,不允许临时突击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对于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严肃处理。
三、接受专家组考察评估
根据专家组考察工作方案,被评院校要积极配合,为专家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避免临时改变教学安排等其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学校给专家组汇报时应控制在小范围内,参加人员包括院(校)领导、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四、评估后整改
现场考察结束后,学校要在2个月内尽快梳理专家组在评估情况通报会上所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学校自我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并书面报告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学校按计划在一年内进行整改,把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落到实处,整改后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学校评估整改情况报告”,接受教育厅的复查。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校要切实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实事求是地开展评建工作,不得采取修改数据、编造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参评院校要统筹安排,宏观把握评估进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果由于学校未能按时提交材料而影响评估者,后果由学校自负。
3.评估专家名单确定后,学校不得当面拜访评估专家。
4.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应坚持节俭、注重实效,避免铺张浪费、形式主义。迎评工作不搞开幕式;不搞任何形式的汇报演出;不向评估人员赠送礼品或发放纪念品。就近安排专家住宿,住宿标准不超过河南省规定的公务员出差标准;不得宴请专家、安排旅游;专家交通用车和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须从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