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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5年度医务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市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2005年度医务鉴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因病不能继续坚持工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退休;因工负伤(有工伤证)需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申请伤残等级认定。原则上去年申请鉴定未获批准,且又未新增病情者不能申报。 二、 申报时间 各种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4日。 三、 体检时间 市人事局初步定在10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各被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四、 报送材料要求及办法 报送材料:1、医务鉴定表(或工伤鉴定表)一式三份(需用鉴定表的到市教育局人事处领);2、原始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3本人档案。 申报办法:凡参加市社保的,各单位先将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验、加章后报市社保办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报市人事局离退休处。 五、 费用 因病退休鉴定费每人200元,工伤鉴定费每人300元,报材料时直接交市人事局离退休处;体检费因各人体检项目而定,体检时由被检人交纳。 市人事局联系电话:67185263,67183856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6962327 凡我校有符合条件需要申报的教师,请到我院人事处申报。 郑州市教育局人事劳动处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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