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发布人: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9-08-24   浏览次数:2464

 

一、读者需持本人读者证,经入口处登记后,按照管理员指定座号上机阅览,不准自行换位。上机过程中如果出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员解决,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使用完毕后,按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损坏机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阅览室内各计算机原有设置或加设口令;严禁私自删除任何文件或安装其他程序。

三、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及不良、非法信息传播,禁止读者自带光盘、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上机使用。

四、本室所有物品,一律不外借,仅供本室使用。

五、严禁读者拆卸、带出本室内计算机硬件或其他设备、财物。

六、本室主要为读者提供数据库检索、多媒体阅读和上网学习。严禁利用本室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及有害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网络系统的非法或破坏性操作。

七、严禁查看、调用、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声誉,诋毁国家形象、有损国家安全及集体或个人利益的言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生产、商业性质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严禁查看、调用、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影视、图片、文字等。

八、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说笑。入室须关闭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将通讯设备调为振动状态。阅览多媒体信息时要佩带耳机,以免影响他人的阅览。

九、禁止私自修改桌面。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者将通报所在系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者必须赔偿,同时取消上机阅览资格。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