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08   浏览次数:128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刻苦钻研党建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一、学习时间

每周二下午下班前一个半小时为固定学习时间。

二、学习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

2、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中央、省、市领导有关重要讲话;

4、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

5、重要时事新闻;

6、警示学习教育;

7、其他应及时向党员进行传达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四、学习对象

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纪律

1、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2、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及时向学习主持人请假;

3、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将按机关考勤办法予以处理。

六、其他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组织学习时,党支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预先通知并及时进行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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