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意见
发布人:张洋  发布时间:2014-12-15   浏览次数:1002


 

关于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豫发〔201015号)和《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发〔2014〕  号)精神,就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校分类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引导高校强化功能定位和特色办学意识,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确定不同类型高校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采取有针对性的支持发展政策措施,提升研究类型高校办学水平,加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内涵建设,创新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模式,加快促进各高校准确定位、深化改革、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各展所长,建立起类别清晰、结构合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劳动力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具有河南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分类确定高校办学定位。研究类型高校主要培养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提升研究生教育,巩固本科教育,停办专科教育。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主要培养有一定理论基础、掌握新技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要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停办专科教育。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具有熟练操作技能和一定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主要举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鼓励高等专科学校向高等职业学校转型发展,支持条件成熟的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三、推进人才分类培养改革。各类高校要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加强产教融合,密切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要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建立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制定多样性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通过普通高考、自主招生、高职单招、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等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研究类型高校着重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制度。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着重培养技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加大实践教学所占的比例。

四、分类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分类指导学校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以社会人才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积极培育与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相匹配的特色专业。支持研究类型高校根据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需要,重点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应用学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学科、专业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重点加强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建设,加快改造传统基础学科和专业,积极培育、发展应用型本科专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重点发展与我省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类专业,加强特色应用专业建设。

五、创新科研分类管理模式。分类确定高校的科研定位,综合提升高校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研究类型高校加强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加强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先进技术转移和推广中心,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类和应用技术类高校从区域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共建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孵化器,为师生转移成果、学习时间提供平台支撑。

六、开展教师发展分类管理。完善高校职称评审办法,分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并建立相关评审条件之间相互转化制度。实施高校教师分类培养,针对不同类型高校、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多元化的教师发展制度。支持各类高校依据自身发展实际需要,在核定编制内公开自主聘用各类教师,并针对各类教师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鼓励高校探索岗位分类设置和管理办法,根据各岗位对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综合确定各项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

七、探索高校分类拨款机制。科学核定各类高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保证生均拨款逐步增长。根据各类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办学效益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逐步优化专项经费支出结构,对不同专业实行有差别的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建立科学的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确立符合各自类型特点的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教育教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探索实施各专业差异化的收费政策。

八、建立质量分类评价体系。探索实施分类质量监测和分类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高校自我评估,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统筹规划各类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全面促进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建立教育部门、专家学者、高校师生、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第三方机构多方参与的质量分类评价机制。

九、实施高校分类发展计划。2015年起,启动高校分类发展计划。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2所综合性大学创建高水平大学,支持若干所高校创建高水平特色大学;实施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实施品牌示范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20所左右品牌示范高等职业学校。高校分类发展计划每5年一个建设周期,各高校可在充分考虑办学历史、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发展水平等基础上自主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6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