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桂兰 赵玉岭
副组长:王建庄 肖世才 马振华
成 员:巴玉强 刘华强 张建伟 张为民 梁玉欣
任正杰 宋建申 杨铁贵 张红亮 范慧歆
赵忠见 孙国安 蔡 红 常秉琨 王云龙
刘宏勋 徐爱儒 李英丽 白 玲 李大伟
张海斌 周丽坤 张新伟 程春杰 平根建
赵长福 崔鹏云 李海潮 侯清江 杨冬松
下设办公室:教务处309室
(三)系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各系主任
副组长:各系副主任、副书记
成 员:各系办公室主任、团总支部书记、各专业教研室主任
二、转出、转入计划数及审核条件
(一)转专业人数计划数:转专业(转入或转出)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本年级就读人数的10%以内。各系按照教学资源情况选择合适的比例。
(二)审批条件:文科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收除外);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三、转专业条件
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按时报到进校,学习表现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年级学生:
1.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和就业(应提交其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等);
2.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应提交有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3.因特殊困难要求转专业 (应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必要材料);
4.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5.有其他正当理由。
二年级以上(含)(不包括三年级最后一学期)的学生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自愿降至一年级重修的,可按一年级学生等同条件选择转入同类其他专业。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3.未达到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
4.跨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者;
6.在校期间受各类纪律处分者;
7.招生形式为五年一贯制、对口升学者;
8.享受了国家特殊招生政策和特殊待遇者如退役士兵;
9.由外校转学进入我院就读者;
10.其它不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者。
四、转专业的原则
根据教学资源优先的原则,教学资源充裕的专业不得转往教学资源相对不足的专业。
五、转专业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注重学生学业成绩,更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各系组织专家面试。根据学业成绩和操行,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上学期成绩×70%+操行成绩×30%
最后,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接收拟转入学生名单。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系。
时间:2015年4月9日
(二)资格审核
各系对本系申请转专业者的成绩、操行等进行资格审查,凡申请转专业者一律按其第一学期所有课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数段者除外)。
时间:2015年4月9日至4月13日
(三)汇总报送
各系填写《**系转出/入专业计划》(见附件2)、《**系转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时间:2015年4月14日
(四)公布转专业计划
教务处确认并通过校园网公布全院转专业计划
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4月15日
(五)转专业考核
各系转专业工作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转专业者进行考核,转出、转入人数原则上按照各系转专业计划执行。
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13:30—17:00
(七)审批公示
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转专业名单、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审批后公示三天。
时间:2015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八)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问题汇总报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解决。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至本学期结束,且期末考试成绩合格,不得有违反校纪现象。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教务处将转专业审批结果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各系在2015年6月15日至19日安排转专业通过者办理党团手续、宿舍分配、相关证卡等各类手续,手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15年秋季开学后到新专业学习。
附件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系转出/入专业计划表
附件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系**专业转出名单汇总表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