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144

1.校领导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规划。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2.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齐二级机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应是中共党员,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得兼任其他二级院(系)的主要负责人。

3.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提取标准为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15元。

4.学校重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按照中央确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并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

5.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制度,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校领导定期作形势政策报告。

6.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教育方式有创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选修课,师生对课堂满意度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