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326


1.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以及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工作有方案、有成效。

2.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

3.经常性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民族英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学习教育活动,培育和选树学习励志、实践奉献、参军报国、诚信友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

4.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日常课程体系,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5.通过开辟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刊发深度文章,访谈身边典型、连载生动故事等形式进行宣传,挖掘校园好人好事,培育选树一批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的先进典型,围绕核心价值观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