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834


1.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和讲座报告,推荐阅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

2.开展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等进校园活动,有工作制度、落实措施和实际成效。

3.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打造工作载体和活动品牌。

4.落实《国旗法》和《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有礼仪规程,礼貌、礼仪、礼节教育有措施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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