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期间加强我系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5-29 浏览次数:253

各班:

  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5】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日、周一)举行,各班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把省招委会办公室《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净化校园环境

  各班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抢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对举报人员,有关部门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班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