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4-02   浏览次数:1747

生活辅导员在学生处及公宿管科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工作。

1、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加强公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

2、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和公寓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3、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情绪、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走访学生寝室,深入到学生中,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

4、为学生排忧解难,对学生的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做好公寓内的突发或紧急事件处理工作。

6、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做好公寓内财产、设施的检查与报修工作。

8、与各系密切配合,加强联系沟通,促使公寓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9、负责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楼、层长等学生宿管干部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

10、完成学生处、公寓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