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2018学年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教育总结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195

各系:

2017-2018学年15级、16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17级国家助学金已经全部发放完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发放一半,剩余部分于下学期发放。

2、利用此次发放机会,各系教学班要做好教育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教育:

1)合理消费,不要大吃大喝,不要购买高档消费品;

2)告知家人,以便督促学生本人做好奖、助学金使用计划;

3)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制度,不能违纪(包括考试),如有违纪按照有关制度取消下学期助学金;

4、各系将开展教育的情况写一份总结(有图片)于1月5日前报学生处(纸质版、电子版),另外各系写一篇关于开展教育情况的新闻稿并上传网站。

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