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117

各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资助宣传与舆论引导,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和《2018年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河南省及我校建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点开展一系列资助宣传活动,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及国家、河南省及我校实施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方面的重点举措、重大进展和重要成绩,努力营造正面声音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工作舆论环境。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增强资助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工作重点

(一)上好两节课。深入推进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确保所有在校生在入学和毕业时各接受一次学生资助宣传教育。

(二)发放两张卡。向建档立卡学生和家长全面发放资助明白卡、温馨告知书(卡),确保其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和受助情况。

(三)开展主题活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组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活动、“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系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四)树立资助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宣传资助育人先进典型。

四、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

主题:助学贷款宣传月、诚信教育宣传月

时间:4-5月

内容:重点介绍校园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让广大贫困家庭和学生初步掌握贷款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二)第二阶段

主题:毕业生和大学生服兵役资助政策宣传月

时间:6-8月

内容:

1.对贷款毕业生要重点做好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宣讲借款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贷款逾期后果,对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

2.联合武装部宣传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3.联合招生办公室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确保新生人手一本。

4.组织教师家访小组、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到学生家庭普及宣传高校大学生资助政策。

(三)第三阶段

主题:新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学生信息采集月

时间:9—10月

内容:

1.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

2.学生入学后,结合入学教育或班会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讲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及学校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

3.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

4.做好学院2018级新生的勤工助学岗位纳新工作。

(四)第四阶段

主题:感恩教育月

时间:11—12月

内容:

1.积极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在获奖(助)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图强、积极进取的信念。

2.做好学院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越冬物品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重点推进,发挥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积极性,调动广大师生的自觉性。

(二)完善工作机制。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加大资助宣传力度,加强沟通,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落细落小,创新宣传方式,增进宣传实效。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开通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

(四)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在宣传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涉及学生个人的事项必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五)注重总结提升。各系要结合自身实际,梳理存在问题,挖掘已有经验,深化活动总结,促进工作提升。

  

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尽快制订符合本系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文信息楼12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574047936@qq.com。全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含文字报告、图文影像资料等)于11月31日前报送。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系资助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资料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报送材料及时完整的系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