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9〕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4、必须是院级及以上文明学生。
5、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非毕业班按照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照毕业学生总人数5‰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推荐活动和评选表彰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各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4、上报材料。各系请于3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和纸质版《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份;(见附件2)
(2)纸质版《2018—2019年郑州市地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学生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审批表.xls
附件3.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