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803

  

各系: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明电2019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4、必须是院级及以上文明学生。

5、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非毕业班按照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照毕业学生总人数5‰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推荐活动和评选表彰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各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4、上报材料。各系请于3月28日(星期中午12点前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和纸质版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一份;(见附件2)

2)纸质版《2018—2019年郑州市地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学生处

                                   20183月21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审批表.xls

附件3.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