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2023学年关于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10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2022—2023学年国家奖、助学金额度已下达,各学院奖、助学金名额已经确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我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年级

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2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642人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4190人

二等

三等

智能制造学院

20

2

67

32

30

32

21

69

98

69

22

 

 

46

50

46

自动化与物联网学院

20

2

51

23

20

23

21

52

61

52

22

 

 

30

39

30

财经与金融管理学院

20

1

49

21

19

21

21

54

47

54

22

 

 

33

27

33

生命健康学院

20

1

34

16

15

16

21

45

28

45

22

 

 

24

23

24

文化创意学院

20

2

73

33

26

33

21

68

95

68

22

 

 

50

39

50

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

20

4

126

53

48

53

21

133

120

133

22

 

 

69

95

69

新能源汽车学院

20

1

46

21

22

21

21

55

50

55

22

 

 

35

27

35

新材料工程学院

20

1

33

16

14

16

21

40

37

40

22

 

 

23

24

23

 

轨道交通工程学院

 

20

1

28

15

9

15

21

35

29

35

22

 

 

25

10

25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

2

53

25

19

25

21

58

57

58

22

 

 

41

22

41

电子商务学院

20级

3

82

36

30

36

21级

84

87

84

22级

 

 

53

47

53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2021级学生中进行评选,推荐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以内,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25%以内;国家助学金在202122级学生中进行评选;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

推荐获奖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打印稿2份(附电子版)2500字左右,正家奖学金申报审批表1份、申请表一份,系统打印的申请审批表四份,均需双面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推荐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审批表1份,申请表一份,系统打印的申请审批表两份,均需双面打印。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系统打印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均需双面打印

4.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人员名单,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加盖学院公章、附电子版)。

5.国家奖、助学金公示名单一份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加盖学院公章、附电子版)。

6.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附电子版)。

四、推荐评选截止时间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202210月1618:00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151800前将国家奖、助学金数据审核完毕,处于学院审核状态,逾期将影响全校国家奖、助学金录入上报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26


附: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2.申请表中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必须采用统一标准,即按照专业排名填写。

3.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不能低于200字,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45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里的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7.表中凡需加盖公章之处,均为学校、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8.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印。

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个人照片四部分。

1)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政治面貌、高校、院系、专业、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评奖学年度学习成绩、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200字以内。

2)座右铭或获奖感言要简单有内涵,能够催人奋进,20字以内。

3)个人事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自己的奋斗历程、学习技巧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限第一人称,不得抄袭,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2000字左右。

4)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100字以内。

5)个人免冠照片1张,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6)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国家奖学金-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姓名”。其中,每个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个人简介、座右铭或获奖感言、个人事迹、师长点评的顺序存储于同一个word文档内(字体为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1.5倍行间距),word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