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36 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过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学院公示、学校复审等环节,现将调增调减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调增: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 23级虚拟技术2班 杨佩文(国家二等助学金)
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 23级虚拟技术2班 张喆(国家二等助学金)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造价5班 贾李婷(国家三等助学金)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造价5班 苏金辉(国家三等助学金)
调减: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 23级虚拟技术2班 刘圳彪(国家二等助学金、违纪)
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 23级虚拟技术2班 胡奕奕(国家二等助学金、违纪)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技术1班 常嘉欣(国家三等助学金、自动休学)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3级造价2班 段亚炘(国家三等助学金、自动退学)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1— 6496176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