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活动安全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1459

 

 

一、课外活动一般由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统一布置、安排,由各班辅导员带领下的活动,个别的由学生自己组织活动。

二、活动中有较危险的动作或项目,应有组织或辅导老师专人负责组织,维持防范,负责起安全工作。

三、学院治安巡逻车,不定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调查、处理、解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中如有事故发生,组织人或辅导老师应及时带领受伤学生到院医务室治疗,严重的应听医务室人员转院,转院必须医务室证明,以免自作主张转院,造成医疗费用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