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6-09  浏览次数:714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处、部门: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2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宣传文件精神。请符合 “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并按文件要求于612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交人事处。

联系人:邢金萍(67948


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252号)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专业人才,促进全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推荐指标上报人选(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及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材料报局编制人事处。

郑州市教育局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全市教育系统将集中进行评选。

五、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发展特色。

六、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填妥并盖章的《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4)。

(五)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3,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2,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七)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5电子版发至834515826@qq.com

(八)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15年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620日;报送地点为:郑州市教育局编制人事处(425房间),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1、郑州市教育局201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侯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附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3.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

4.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5.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汇总表

201563
(联系人:浮立光 联系电话:6696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