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 郑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基函〔20242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非毕业班按照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评选市级三好学生;毕业班按照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6‰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毕业班与非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守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用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2.郑州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范围内推荐产生。

、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推荐评优评先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程序。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依据相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开展活动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生监督。

    3.二级学院需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审评选,等额上报(见附件1

    4.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9日前将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报送至学生处1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yxgb@163.com联系人:董亚楠,联系电话:63152。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415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