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全体教职工购买2019年度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发布人:院工会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次数:1046


为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提高抗风险能力,近日学院工会为565名全体教职工办理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有效期自2019年元月3日开始至2020年元月2日,为期1年,这充分体现了学院领导对广大教职工身体健康的关爱。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保障的是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会员的身体伤残时,可以领取下列两项互助金:(1)身体伤残互助金20000元。按照不同伤残程度(《伤残等级分类支付互助金标准》),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2)身故和丧葬互助金30000元。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经过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丧葬互助金不能兼领兼得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共保了25类重大疾病:急性心肌埂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多个肢体缺失;瘫痪;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在保障期限生效90天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25种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互助金领取标准为:一次性领取10000元治疗费用互助金;最高赔付金额20000元。

学院工会本着“以职工为本”的理念顺利完成了教职工的参保工作,给学院每一位教职工多了一份人身保障,为全体教职工消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