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微信、微博管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3508

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正面宣传、引导功能,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我院将对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名义开设的微信、微博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登记备案

学院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均需要填写《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微博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本通知发布前已运营的账号,需补充填报备案表,并于110日前提交至院团委。未来将要开通的账号需要在申请开通前一个月将备案表提交至院团委

二、完善审核机制

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应建立健全微信、微博管理制度,明确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流程,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以学校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名义开通的微信、微博,发布内容由各团总支书记、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进行审核。各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平台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微博登记备案表》,并及时报送院团委备案。

三、加强发布内容管理

各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办法。发布内容应以各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通知、新闻、活动和服务类信息为主,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突发事件和涉密内容,严禁擅自转发社会热点及敏感性话题。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新媒体管理。各系、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需要对各自及下属开设使用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管理,保证内容的方向性和发布的规范性。

  

附件: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微博登记备案表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微博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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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布内容

定位:扩大宣传力           发布内容:活动前、中、后期的宣传、准备、以及结果,转发正能量,辅助团委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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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布内容

定位:扩大宣传力

发布内容:活动前、中、后期的宣传、准备、以及结果,转发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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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团委备案,一份部门留存)

2.负责人为系团总支部书记;

3.联系地址:图文信息楼126室,联系人:靳超,联系电话:1383825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