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各院级学生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化高校共青团组织改革,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实践,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隆重纪念建国七十周年暨五四运动一百周年,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凡在我院的学生及其组成的团组织均在评选之列。本次评选项目为: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五四优秀团员、五四优秀团干部、五四优秀旗手、五四优秀礼仪队员、宣传工作先进组织、宣传工作先进团支部。
1、单项奖评选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他评采取自述演说的方式进行。
2、五四红旗(优秀)团支部、五四优秀团员、五四优秀团干部、五四优秀旗手、五四优秀礼仪队员、宣传工作先进组织、宣传工作先进团支部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团组织推荐、考核,院团委审批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评选条件
1、团(总)支部能带领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其自觉抵制反动思想的影响,培养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
2、积极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及时向党和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3、团员青年学习勤奋刻苦,主动投身学术科研活动,支部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4、能够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有特色、影响面宽,能够促进团员提高认识,增强团员意识;
5、班子素质好,思想作风硬,民主氛围浓,群众威信高,能主动带领本支部全体团员积极开展活动,有较强的感召力与凝聚力;
6、团员无严重违纪现象;
7、推优工作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支部内党员、发展对象、培养对象、积极分子比例与同年级支部相比居前列;
8、在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9、在团内各类学习(比如青年大学习)、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
10、能够认真落实团内各项组织制度(例如:三会两制一课);
11、在各项团务材料收缴中,能够按质按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2、在2019年五四文艺汇演中表现突出。
(二)五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严格按照《团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2、有较强的团员意识,积极履行团员义务,能积极按时交纳团费;思想积极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曾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及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5、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团支部各项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者优先)
6、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同学,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参加献血活动、捐款捐物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爱心协会者优先)
8、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五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五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在评选五四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之上,要求在团内担任一定职务,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方向,有改革创新意识,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强,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并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完成工作开展,在各项活动中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所在团支部在本学年落实青年大学习和三会两制一课工作中表现良好。
(四)优秀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培训,无迟到、早退及不参加现象;
3、在升国旗仪式中无较大过失;
4、积极完成学校的大型活动中需要配合的工作。
(五)优秀礼仪队员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的礼仪服务,没有无故缺席、离职情况;
2、有较强集体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从组织调配;
3、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有较强上进心。
(六)宣传工作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成员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在工作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3、在升国旗等宣传工作中组织效果好;
4、本学年支部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七)宣传工作先进组织评选条件
1、在2018-2019年度新媒体建设、团委及学院所要求的各类微博微信平台关注活动中成效良好;
2、本学年所辖支部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3、此奖项评选范围:各系团总支、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评选办法及推优名额
1、宣传工作先进团支部、宣传工作先进组织、五四优秀旗手、优秀礼仪队员由院团委组织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宣传工作先进组织:3个;
宣传工作先进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20%;(院团委评选)
五四优秀旗手:旗队总数的30%;(国旗班评选)
五四优秀礼仪队员:礼仪队员总数的30%。(礼仪队评选)
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由院团委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团总支推荐。
2、五四优秀团员由各支部推荐,各系团总支审核。名额分配如下:
五四优秀团员:依据团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团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精确到整数,四舍五入。
3、五四优秀团干部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由团委审核。五·四优秀团干部占各团(总)支部团干部总数的25%(各团支部1人,各系学生会干部按25%比例推荐)。
4、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从学院各项团内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和宣传工作先进组织、团支部中综合产生。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20%。各系只需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由院团委评定。
四、评选推荐时间
1、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
2、2019年4月17日中午12:00前将评选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见附件)报至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郑雪妍,联系方式:18438328947。
五、工作要求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要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肃认真地组织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把评选和表彰工作同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起来,把整个工作过程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全面推动团的工作的目的。
共青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