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 |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稿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7877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自评表    


组织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项  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35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5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6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1/入以来者取成绩合排在本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 年 10 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 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是学院领导、教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管理的权利机构。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同时联系全院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团结、奉献、求实、创新,为同学们服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的“四有”人才为己任,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导同学们自律、自立、自强、自尊、自爱,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中心,积极组织同学们开展健康有益的学习、文娱、体育、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一专多能”的祖国建设所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参加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和郑州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各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提高同学的精神修养和认知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培养锻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第六条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如实地向学院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倡导良好的学风、院风,搞好教学配合,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服务同学,矢志不渝。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一方面以育人为中心,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学习、文化、体育等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生活动,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成才氛围;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学院,组织同学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培养锻炼并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使之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第八条 密切联系各系学生会组织,在所及范围内协助团组织做好学院内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管理协调工作并与之开展积极的合作。

第九条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条 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各高等院校同学的联系,树立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 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条件

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在院学生、承认本章程者,除特别声明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受到留院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等工作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政治修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院规、院纪,倡导良好的教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四)尊敬学院的教职工,同学之间平等相处、互敬互爱。

(五)讲究卫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七)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八)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组织和职责

第十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学生会各级组织的会员,要拥护和自觉服从学院领导,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各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任命。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会有权调整个别干部,有权聘任某方面有特长的同学为学生会干事。

(三)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四)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院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十六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二)代表大会的职权: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和制定本会工作任务;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1、学代会代表以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系代表名额根据各系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任期一年。

2、学生代表应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经常了解和反映同学们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学生委员会

(一)学生委员会为学生代表大会的最高领导机构,并向代表大会负责。其成员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下可由学院任免。

(二)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每一年改选一次,新生入院,成员可做部分补充。补充成员须经学生代表会议通过。

(三)学生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四)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常务委员会。

(五)院学生会下设:主席团、组织建设部、网宣联合部、文艺发展部、权益监察部、公益实践部、学生事务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成员若干人。各部长对主席负责,各部成员对部长负责。

(六)各系学生会受院学生会领导,其机构设置与院学生会保持一致,配合系负责指导班委会工作。

第十九条  执行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包括主席团成员及各系学生会主席,为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外代表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三)学生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

第二十条  学生会各部职责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依靠全院学生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是学院领导、教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管理的机构。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倡导时代先进文化,代表同学更本利益,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主席团】1、制定任期工作计划,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2、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学生意见,讨论学生会重大问题3、布置、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4、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组织建设部】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3.负责团校、校青马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养班的组织、管理工作。4.对各系学生会组织部、基层团支部和团支部书记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考核。5.指导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评优工作、星级团支部评定、活力团支部建设工作。6.协助校团委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7.做好智慧团建和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8.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宣联合部】1.对院学生会及其举办活动进行宣传,配合各部门完成各类活动的前期、后期宣传工作。工作内容涉及海报制作、新闻稿撰写、摄影采编等。2.运用微信公众号、QQ、微博、H5页面、海报、视频制作,展示等多种宣传手段,准确、迅速的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3.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建议和意见。4.网络安全与网络舆情管理相关工作。5.迎新、纳新期间校学生会宣传工作。6.配合主席团对校学生会各部门进行办公自动化培训。7.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艺发展部】1.计划、组织、协调各级学生组织的文艺和文化娱乐的活动。2.配合学院文艺工作,反映学生们的愿望与要求,促进我院文艺工作的进步以及同学们的文艺素质的提高。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生活,发现和培养学院的文艺活动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4.负责组织每年度的元旦晚会的策划、筹备、编排和演出,协助做好我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协调演出服装。5.组织学院学生参加省、市、校级各类文艺比赛。6.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权益监察部】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会的监察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记录,对出现的违纪现象和不良风气予以记录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席团,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2. 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考勤与纪律维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与会人员的记录及违纪情况登记,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汇报。3.对校、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进行纪律检查和监督。4.协助主席团完成对校学生会部门和干部、干事及各系学生会工作的考核。5.建立工作档案和校学生会学生信息基本数据库,组织实施校学生会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工作。6.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益实践部】1.负责大学生科研立项、学术报告会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观念。2.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3.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4.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系,增进交流。要抓住各种机会,创造实践可能。尽力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5.反邪教宣传、教育相关工作。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事务部】1.组织开展品德教育、校风校纪、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公共卫生与健康教育、体育竞赛等活动。2.负责调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3.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卫生、宿舍日常管理及文明宿舍评比等工作。4.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应情况,为学生解决生活、学习困难。5.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 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选举制度

本会实行换届选举制度。每学年期初,团委下发学生会改选通知,竞选者须先填写竞选申请表,写明相关信息,并准备竞选材料,按时参加竞选。竞选中须遵守相关规则。

第二十二条  例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实行例会制度,即定期举行学生会全体会议。现学生会例会时间为每周一晚。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部门工作会议。通过例会对以往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讨论,做出部署。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权益监察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人员各类会议、活动的出勤情况,将各部门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并列入学生会干部工作情况的评价体系。

第二十四条  请假制度

会员应参加所有要求的会议和活动,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请假报主管部长审核、主席团批准,特殊情况报团委负责老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制度

凡学生会成员工作成绩显著,本人学习成绩优良,经学生会研究推荐,学生处审查,报学院批准为“优秀学生干部”,予以奖励。

对于违反院规院纪或严重扰乱学生会正常工作秩序、影响学生会形象或工作不积极者,经上一级领导研究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二十六条  监督制度

(一)自上而下的监督

1、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3、权益监察部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二)自下而上的监督

1、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院学生均有权监督院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学生干部情况。

2、会员发现上级领导有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可予以指正;情节严重者,可向院学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系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系学生会是本会的系级组织,受所在系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八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系学代会)是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系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系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执行机构,受院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 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程程序原则上与院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系学生会制定。

第二节 班委会

第三十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系党政和系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一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的学生会和系行政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会和学院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学生会和社团部、团委会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

  

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

根据《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经院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2、经确认的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大会选举。

3、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拼音首字母为序排列。选举一次进行,选举用一张选票。

4、大会选举设监票员5名,监票员对选举全过程负责。监票员从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干事中推荐,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5、大会选举设计票员5名,计票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通过。计票员的工作受监票员的监督。

6、投票人赞成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姓名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的画“×”;弃权的不做任何符号。

7、选票应一律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求准确,字迹清晰。凡是书写不清楚或不合乎规范的选票作废。本次选举为不记名投票,每名代表选出5位候选人,在候选人的姓名后的方格内打√,多选、少选、不选均为废票。

8、大会选举投票时,监票员、计票员先投票,随后全体代表按顺序投票,选票必须由投票人亲自投入票箱。

9、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组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大会主席团,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0、到会的正式代表总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可进行。按得票多少确定选举结果,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11、因故未能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12、投票选举后,先由总监票员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和本次选举是否有效,然后由主席团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报告计票结果和对外公布名单时,当选的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按姓氏拼音首字母为序排列。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0日下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图文信息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伟,各系团总支书记、院团委各部老师以及本次大会代表共19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在庄严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院团委副书记于睿宣布了此次大会的正式开始。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伟同志代表学校党委讲话,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校学生会在思想引领、学生权益维护、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评价我校学生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你们真做到了”,并指出此次会议是在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党中央致辞以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组织管理体制,规范学生会工作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加快学院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又对学生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志存高远的筑梦者,二是要练就过硬本领,做奋勇搏击的担当者,三是要培养高尚品格,做锐意进取的创造者!

随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学生会代表李娅琳对院学生会2019年工作进行了汇报,报告总结了一年来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阐述了新时代学生会的工作定位、职责与挑战。

按照议程,大会集体审议并通过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2020年部门精简方案》随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并产生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会议最后,院团委副书记于睿向大会致闭幕词。强调此次学生代表大会真正以制度保障“选出真骨干”,真正以纽带作用“培育大情怀”。号召全体同学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练就过硬本领;爱校荣校,传承郑职精神;知行合一,投身社会实践。

  本次大会是在学校事业加快发展、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盛会,为广大同学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平台,新一届学生会将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在上级学联和学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凝心聚力再出发,勇担使命,共创辉煌!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根据《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如下:

(一)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须每学期末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各系学生会成员及学生代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参与评议。

(二)述职评议内容包含评议对象任职期间在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述职汇报内容须充实准确,重点突出,密切结合个人实际,不宽泛、不飘浮。

(三)述职评议结果将与学生干部评奖评优、综测加分等事项挂钩。


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伟分管学生会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学院党委定期与学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服务同学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党委密切关注本轮学生会改革,对学代会的召开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审核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强调务必认真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学生会改革,确保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