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加分有关规定
发布人: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3989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加分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高考加分政策,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加分规定。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

6、专业技能加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30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2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4月8日向学院招生办交证件(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截止日期为4月10日下午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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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