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张洋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1761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和纪念建党91周年,按照学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院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本职创先争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建功立业,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党组织4个;

2.优秀共产党员按15%推荐,有学生党员的党支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推荐1名。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党组织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围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心工作,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并具备“五个好”的条件:

一是领导班子好。班子团结、勤政、廉洁、务实、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内容,掌握支部工作方法。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思想作风好,自觉维护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员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发展新党员质量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得力。

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三重一大”等制度;坚持推进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完善;坚持党务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一套学习、议事、决策、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有良好的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党支部坚持党员党性分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四是工作业绩好。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支部能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正常,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五是师生反映好。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关心和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有效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师生员工精神风貌好,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价好,单位团结、和谐、稳定。

2.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革命本色。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雷锋精神,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良好。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按照《党章》和《教师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教师的灵魂塑造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员工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工作。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党性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带头服务同学。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雷锋精神,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团结同学、关爱集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创新意识,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带动同学健康成长。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违规现象。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党性强,坚持原则,正义感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较好地树立了党员形象。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热爱党务工作,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廉洁奉公,工作踏实,尽职尽责;坚持民主集中制,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充分信赖,在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刻苦钻研党建工作业务知识,认真遵守和执行党建各项规定和制度;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注重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党的工作思路新、方法好,工作成效明显。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工作中领导有力、成绩突出。

五、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推荐程序:党支部委员或党员大会讨论,提出自荐意见,院党委审议。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程序:党支部委员或党员大会提名推荐,院党委审议。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程序:学院党委召开委员和支部书记会议评选推荐。

4.各党支部将相关材料报组织宣传处(信息图文中心427)。

六、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模范事迹、交流总结、找出差距、振奋精神的过程,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先进党支部依据各支部实际情况自荐;

3.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充分体现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

4.推荐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书面材料的撰写应写实,实事求是,先进事迹清楚、具体。

七、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时间:请各支部将优秀党员推荐材料和先进党支部自荐材料于614上午11:00前报学院组织宣传处。

2.上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相关表格请参见附件。

附件:

附件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附件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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