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29   浏览次数:855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院现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章为重点,加强党性修养。通过评选表彰一批在“学党章、强党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立足本职,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建功立业,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评选范围:各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党组织4个;

2.优秀共产党员按15%推荐,有学生党员的党支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优秀党务工作者每支部推荐1名。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党组织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扎实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围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心工作,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并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五个好”的条件。

2.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章,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革命本色。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雷锋精神,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群众反映良好。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按照新党章和《教师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教师的灵魂塑造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员工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工作。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党性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带头服务同学。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雷锋精神,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带动同学健康成长。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违规现象。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党性强,坚持原则,正义感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较好地树立了党员形象。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热爱党务工作,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廉洁奉公,工作踏实,尽职尽责。

二是刻苦钻研党建工作业务知识,认真遵守和执行党建各项规定和制度;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注重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党的工作思路新、方法好,工作成效明显。

五、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推荐程序:基层党组织委员或党员大会讨论,提出自荐意见,院党委审议。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程序:基层党组织委员或党员大会提名推荐,院党委审议。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程序:学院党委召开委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评选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内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模范事迹、交流总结、找出差距、振奋精神的过程,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活动。

2.先进基层党组织依据实际情况自荐;

3.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充分体现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

4.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书面材料的撰写应写实,实事求是,先进事迹清楚、具体。

七、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基层党组织将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自荐材料于67上午11:00前报送(电子版发至:zzyzzb1@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信息图文中心427室)。

2.上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相关表格请参见附件。

 

附件:

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党章、强党性”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党章、强党性”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党章、强党性”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