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944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各基层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效性,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纯洁队伍的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条件,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纯洁组织,整顿队伍,切实增强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内容

这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以党员先进性为基础,使每个党员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找出在理想信念、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保持廉洁以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增强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

民主评议党员应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4、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6、是否积极创先争优,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处置、总结整改五个阶段和个人自评、党员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初审、党委审定、意见反馈六个步骤进行。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按正式党员数掌握在20%以内。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定档。

(一)讲究方法。为了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必须进一步改进评议方法,严格评议程序,把握政策界限,强化处置力度。评议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总结,自我评议,撰写出自我评议总结材料。要召开基层党组织会或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和听取党外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党员的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在本单位党员群众中进行测评。

(二)把握标准。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怀疑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对党的事业失去信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甚至参与邪教组织。

2、政治思想消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观点,散布消极落后的思想言论。

3、宗旨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与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4、革命意志衰退。精神萎靡,消极懈怠,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不愿做批评和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组织纪律涣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不维护党的团结,阳奉阴违,言行不一,甚至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在党组织换届中,无故不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或有干扰选举行为,情节严重的;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主义严重;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或支持群体性上访。

6、工作作风飘浮。工作拈轻怕重,不负责任,不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甚至失职、渎职;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劳民伤财。

7、廉洁自律松懈。不能模范地遵守廉政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8、道德行为扭曲。见利忘义,损人利已;作风霸道,不讲道理;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奢侈,不讲道德。

9、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10、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现。1年中受组织诫勉达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或有50%以上群众代表不满意的等。

在标准的把握上,对出现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或群众代表评议中有50%以上认为不满意的,党组织要作具体分析和调查核实,不能简单地以票数来定论。凡事实清楚的,必须坚持标准,从严处置;凡存有人为因素或其它干扰造成得票不正常或评议失真、失实的,要坚决纠正,绝不冤枉好人。

(三)明确界限。民主评议党员中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坚持标准,严肃处置,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出现定比例、卡数字和泄私愤、徇私情等不良现象。处置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把思想认识一时跟不上形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够,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

2、把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党员等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3、把由于经验不足或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区别开来。

4、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同拒绝帮助教育、不思悔改区别开来。

5、把由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放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区别开来。

6、把组织处置同纪律处分区别开来,对于严重违纪、在党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已经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不再进行组织处置。

(四)严肃处置。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主要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1、对被认定为不合格,本人不愿意改正或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坚持不退的,予以除名。

2、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经教育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限期时间为一般为6个月至1年。到期未改的,予以劝退或除名,不再延长时间。

3、对在预备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5、主动要求退党的,一般同意其退党,宣布除名。对作劝退处置的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应予以开除党籍。

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基层党组织大会讨论对党员的处置时,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并允许本人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其作证和辩护。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由基层党组织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填写《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报上级党委,经上级党委审核批准后,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基层党组织对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上级党委审批。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基层党组织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做好被处置党员的思想工作,对被处置出党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继续关心和帮助,教育他们做一名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吸收入党。

四、加强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监督,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完成,防止搞形式主义或走过场。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有效的组织协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既要加强具体指导,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解剖自己,起表率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紧抓实。

(三)搞好总结,及时上报。今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在201319日前结束,并于201319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上报院党委组织部427室(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zzyzzb1@163.com)。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

3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