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听取各党支部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汇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11   浏览次数:1482

 

各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党支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组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院党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听取 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汇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按照院党委 2011年党员发展计划,我院定于321日至325日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由组织宣传处、党校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党支部按培训计划负责通知党员发展对象按时参加培训,协助做好有关培训工作。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二、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汇报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形势,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放在上半年,请各党支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11411日至 416日在组织宣传处听取各党支部关于近期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的汇报。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两人要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下列材料进行汇报。

(一)党组织报告

主要内容:1、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主要学习工作简历。2、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表现。3、公示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4、党支部委员会的讨论意见。5、党组织报告标题格式为“××党支部关于 2011度党员发展工作的报告”。

(二)综合性政审材料 学校党组织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最后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应每人一份,标题格式为“×××同志政审材料”)。

主要内容:1、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主要学习工作简历。2、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4、直系亲属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5、单位党组织政审意见。

(三)函调或外调的原始证明材料

发展对象及其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必须进行外调(去世的除外,但应予说明);其他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年满18周岁的人员都应进行外调。

注意:证明材料要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并加盖党组织章,两页以上者还要加盖骑缝章。

(四)党员发展对象的申请书及思想汇报(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起,每季度一次,到2011年第一季度止)。

(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各党支部要严格把关,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考察登记表(可参看《党务实用手册》)。

登记表上要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简历从小学填起,培养人和党小组考察记录为每季度一次,党支部考察记录为每半年一次。学习情况栏填写“20113月参加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习成绩为××”。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等。 

 附件:2011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计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