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稿时间:2018-11-06 浏览次数: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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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6日下午,我系在1号教学楼302教室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本次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刘宏勋主持。

会上,刘书记带领与会人员一起逐条逐句学习了《监察法》和《宪法》的主要内容。

《宪法》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更好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也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宪法依据。《监察法》的制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在我国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时刻保持较高的政治站位,自觉把“两法”的学习作为一项严格的政治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压奋进,学思践悟,细化学习目标、创新学习形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最后,刘书记要求全体党员、教师要把学习党纪党规国法和纪检业务知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