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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省级文明单位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3-06-04查看次数:701

荥阳市文明办:

高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人才高地、思想高地和文化高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既是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特征,也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大力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学院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二是学院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学院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三是学院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采,教职工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创建氛围浓厚;四是学院规章制度健全,保证了各项工作秩序井然、高效运行,创建档案齐全;五是学院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校园文明、和谐。

近年来,全院上下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创建工作成果显著,学院先后获得了“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 、郑州市2012年度形势与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等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郑州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郑州地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郑州地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院工会、团委连续多年被评为郑州市先进基层工会、郑州市先进团委,学院被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状”。2012年11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莅临我院视察工作,对我院的办学特色和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院党委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我院创建工作符合《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近两年内无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无员工发生刑事案件、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无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

为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学院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决定我院申报2013年省级文明单位。

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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