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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5查看次数:359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高校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豫发〔2011〕6号)精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将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立足创先争优,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发高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为顺利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推荐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党委所属的党总支(含分党委和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再推荐。向省委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从基层党员中产生(处级以下,不含处级)。

三、推荐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要与学校党建工作评估结合起来,推荐对象要在学校党建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范围内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本校或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办法

1、逐级推荐。各高校党委要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注重推荐老典型,又要注重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荐中注意向教学、科研等一线的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2、组织考察。各高校党委要按照一定程序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计生、信访、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经得起检验。

3、进行公示。各高校党委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推荐初步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要同时公布高校工委(0371-69691990)和高校的联系电话,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研究上报。各高校党委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按照要求上报。

5、审核确定。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和抽查,并在征求厅机关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确定向省委推荐和高校工委表彰的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党委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制定方案,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考评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导向。各高校党委要严格把握先进集体和个人标准、推荐程序和指导思想,形成正确的教育示范导向。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要严防图形式、走过场;要坚持考评推荐工作责任制,谁考察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3、大力宣传先进。“七一”前后,各高校党委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媒体和版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要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校内进行宣讲,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并引导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上报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和《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3、4、5),《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的报告》。

2、填写说明:

(1)填写附件3、4、5时,不允许改动原表格格式、页数或另制表格,要求在原表中填写相关内容(附件3、4、5的电子版在邮箱zgc910#126.com下载,登陆密码123456),填写时使用仿宋体字,用B5纸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中“填报单位党委意见”一栏只填写“同意推荐”和填表日期,不加盖学校公章。

(2)《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的报告》中要分别注明向省委和高校工委推荐的表彰对象名单,《报告》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B5纸,大标题用黑体2号字(加黑),正文用仿宋3号字,每页纸打印20行,每行25个字,统一左侧装订。

(3)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5份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biaozhang2011#126.com,所有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0371-69691990

附件:1.《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5.《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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