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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04查看次数:2099

各基层党组织、各系(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有关精神要求, 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郑职党〔20203号),经研究,现制定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头等大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与服务,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系处、各部门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把握关键,精准施策。把握学生开学报到、宿舍管理、教学活动等关键环节,科学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实现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全覆盖,促进学校大局稳定、运转有序。

(三)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作为疫情防控、学生管理的首要任务,做实领导干部联系系处、党员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发挥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构筑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四)担当作为,快速反应。发挥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作风,下沉基层、值班值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疫情事态发展,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迅速予以处置。

(五)宣传教育,加强引导。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中央和我省采取的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宣传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宣传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六)科学防治,动态调整。坚持科学防治,按照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发展状况,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和防控举措。

三、具体安排

(一)开学时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精神,我校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1.严禁提前到校。在开学时间没有确定前,各系要逐一通知学生,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校。

2.暂缓报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暂缓报到,线上办理请假手续:

1)假期在湖北、浙江、广东、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商丘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停留的学生,以及尚未解除公共交通限制地区的学生,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可以暂缓返校;

2)属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学生,暂缓返校。

(二)做好假期师生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

1.要加强对留校师生的教育管理。各系处、各部门要主动关注和监测留校师生的健康状况,非特殊必要原因不得外出。

2.安保中心要做好假期值班巡逻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值班人员要经过体温检测、咨询,无异常登记后方可进入。

3.加强对假期师生的教育、监测管理。各系处、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市委、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假期间的教育、预防和监控工作,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平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学习、实践、探亲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员接触。全面落实个人防控有关措施,自觉遵守居住地域防控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积极做好师生中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排查和个人防疫检查等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准确做好有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4.院团委要加强对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

(三)做好师生返校前的各项工作

1.做开学前的摸底筛查工作。各系处、各部门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师生返校前14天地域分布、人员流动、返程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对于在重点疫区(湖北、浙江、广东、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商丘)等地居住、滞留或与其人员密切接触14天后有不确定情况者,直接告知本人在当地继续留观,等身体无异常反应(发热、咳嗽、胸闷等)或疫情解除后方可返校。坚决不允许患病、疑似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进入校园。

对于身体健康可正常返校的师生,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及有效询问,无异常者方可入校。同时,学院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要针对各类学生进行线上、线下的心理教育及疏导,避免学生盲目恐慌。

2.做好远程网络教育工作方案。教务处要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疫防办〔20205号)中《高等学校网上教学工作实施意见》,主动作为,科学研判,谋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延迟开学不停学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坚持只改变教学模式,不改变教学目标的原则,研究制定我院推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专项方案,完善和丰富教学资源平台,着力提升线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3.强化平台支撑。学院网管中心要充分利用已有线上教学资源和条件,合理使用校内建设的专属在线课程,并本着合法合规、开放合作、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配合教学部门,主动与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和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在线教育服务平台对接,做好平台、网络流量、技术支持等相关资源配置的优化与调整工作,为学生提供 PC、手机等多种终端服务,确保线上直播授课、同步课堂、网上协作、自主学习、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4.开展全方位消毒工作。后勤处、学生处(校医院)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做出各种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工作,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科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开学前要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全方位消毒工作。

(四)做好开学期间报到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安全

1.学校实行分散报到和错峰报到方式,有序安排学生返校,各系具体返校时间,学校提前另行通知。各系要逐一通知学生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

2.学生报到时,须在相应的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对于发烧的学生,学校即行安排专门车辆送医;

3.学生报到时,须如实填写和携带《假期身体健康状况表》,以及《返校报到行程车次、时间一览表》,做到返校全程可追溯;相关电子表格各系要提前逐一发送给学生;

4.各系应逐一通知学生,学生返校报到,从出发地到学校之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报到时没有佩戴口罩的,校园拒绝入内。学生报到前,学生处将对各系通知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抽访。

(五)开学报到后的两周内

1.教师和学生需佩戴口罩上课,学校在各教学楼设立检查点,没有佩戴口罩的师生拒绝入内,教师因没有佩戴口罩而无法上课的按教学事故处置;

2.学生以宿舍为单位需每天进行晨午体温检测,据实填报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上报,学校为每个宿舍提供温度计;

3.学生宿舍每天消毒,学校统一提供消毒用品;

4.教室、餐厅等公共场所每天消毒;

5.学校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开放性实验室等校内聚集性场所暂时关闭;

6.除必要的上课以外,一律不举行聚集性文体活动和会议等;

7.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8.严禁学生外出校园。

(六)开学报到两周后至疫情解除

1.疫情解除前,学校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严禁学生外出。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的,须提前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通知安保中心放行;学生确需外出校园的,须经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同时批准,携签章的假条方可外出,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校。

2.疫情解除前,学校视情况采取和调整相关措施;

3.各系结合学生特点,积极开展读书、征文、摄影比赛等非聚集型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学校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开通电子信箱和电话,为学生提供24小时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采购疫情防控物资设备

后勤保障处、学生处(校医院)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洗手间应备有肥皂或洗手液。

(二)服务保障

财务处、后勤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经费、物资(口罩以及相关药品)、场地、设备设施的服务保障。要单独设立临时固定的隔离、留观场所,在重大疫情发生时,要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细化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探索科学合理的师生就餐模式,延长学生就餐时间,尽量错时开饭、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说话,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三)排除隐患

学院安保中心要认真排查校园内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严格进出入口人员管理,严禁宠物进入校园,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并在关键出入口(校门口、教学楼、图文楼、实验实训楼、宿舍楼)设置红外线体温检测仪,保安配备体温枪。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给予配合。

五、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教育宣传

党委宣传部协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教务处、学生处(校医院)、团委、各系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线上健康教育课及专题讲座,做好开学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预防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六、做好疫情监测、控制和上报工作

(一)关注和监测返校师生健康状况

1.体温检测。各系、各部门建立师生员工日体温检测制度。在公共场合、关键出入口位置(校门口、教学楼、图文楼、实验实训楼、宿舍楼)等设立体温检测点,并组织返校留校师生体温一日晨午两测制度,并记录上报学院学生处(校医院),要做到全覆盖、零报告。各系对缺课、缺勤、早退、请假、病因追踪等做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

2.健康监测。各系、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疫情报告工作。师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要主动及时报告给处室领导、辅导员,各系、各部门要及时报告本系、本部门疫情联络员。由疫情联络专员按有关要求报送校医院,并及时将患病师生就医诊治排查,并按要求进行相应跟踪观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二)疑似病例隔离

师生员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所在系处、部门负责管理,第一时间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隔离并转诊,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病休手续,督促患病师生规范治疗。

(三)确诊病例治疗

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校医院要立即安排转专科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第一时间住院隔离治疗,并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四)消毒处理

对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校医院指导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生处(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在学院设立的固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观察及隔离场所设在学院1号宿舍楼东。

校医院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院的院感防控,杜绝院内感染发生,避免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五)疫情应对

一旦发生疫情暴发流行或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预警报告,学生处(校医院)应按疫情报告程序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疾病控制部门,在属地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指导下,向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预案建议,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系和教务处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方式和方法,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六)疫情收集上报

学生处(校医院)负责全校疫情收集、上报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依照学校有关问责管理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现、诊治、防控等过程中,对发现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责任人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

2.已知自己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不报或出具虚假证明,仍然坚持集体学习、生活,造成传染病例扩散、疫情扩大的;

3.被确诊住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不服从医院治疗、管理,擅自回校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断强化防控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任务的落实。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内的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中共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22日                

        

供稿: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 排版:党委宣传部 冯长虹 | 责编:党委宣传部 梁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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