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主要职责

发稿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11

学校纪委主要职责

依据党章党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党委开展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细化分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和重大专项任务,开展好校内巡察工作,聚焦问题,监督整改。

三、积极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

四、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督促学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好学校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选人用人、基建工程、后勤管理、资产经营、招标采购、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实习培训、科研经费、招生就业、学生评先评优奖助贷减免等重点领域和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七、落实“三为主”要求,明确学校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职责、权限和机制,提供支持保障、加大指导、检查、督促力度,压实监督责任。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九、完成市纪委监委、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