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稿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10

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请示、报告、简报、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

二、负责纪委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和记录工作。

三、负责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日常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负责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印章管理,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负责市纪委内网的维护和机密件的上传下达。

七、负责纪检信息的搜集、撰写、报送工作,负责网站的维护及更新。

八、负责纪委监察室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九、负责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习及廉洁教育。

十、负责纪委新闻报道及网站等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纪检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三、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十四、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校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协助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十五、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协调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