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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08〕6号 各高等院校: 三、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按照以往惯例,并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决定将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同时进行,各高校在报名前要认真规划,区别情况,合理安排。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 2、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所有报名对象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 (2)第三类报名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报名费用: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交纳考试费40元,由学校统一组织收交。 5、报送地点:各高校根据要求,将报名材料和相关费用统一收齐后,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 (二)考前辅导阶段工作安排 1、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2)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做到分类、有序排放。 2、测试费260元/人。凡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交纳测试费260元,由学校收齐在上报认定材料时一并交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3、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使用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4号),要求从今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部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信息系统认定模块由网络版和单机版辅助软件构成。各高校只需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考文件及使用手册)中的数据采集、上报功能。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4、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5、材料受理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工作安排 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认定结论公布阶段工作安排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证书由各高校统一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高校要从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牢记服务宗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河南省200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3、河南省200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4、河南省2008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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